(1)复试资格的取得原则:凡报考我院各专业且考试成绩达到北航公布的相应专业最低分数线(复试线)者,均自动取得复试资格(一般不另行通知到各位考生);少量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复试线、第一志愿报考北航相同和相近专业、申请调剂到我院和院内调剂的考生,需在取得拟报考导师愿接收的条件下,经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与相关专业负责人协调,在复试名额范围内同意后方可取得复试资格。调剂生取得复试资格将通知到该生本人。
(2)请各位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含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根据所报考或申请调剂的专业,按下列各专业要求到相应地点参加复试。具体各专业复试时间地点及负责人如下:
飞行器设计(082501)
复试时间地点:2005年3月24日下午2:00-4:00开始(笔试),三号楼218室;3月25日上午8:30开始(口试),为民楼508室;复试负责人:韩潮教授,hanchao@buaa.edu.cn,电话:82316535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082502)
复试时间地点:2005年3月29日下午2:00开始,为民楼518室
复试负责人:徐旭教授,xuxu@buaa.edu.cn,电话:82316540
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081104):
复试时间地点:2005年3月30日下午2:00开始,逸夫馆218室图象中心
复试负责人:曹晓光,xgcao@sina.com,电话:82316544转88,传真:82316502
导航制导与控制(081105)专业:
复试时间地点:2005年3月29日下午2:00开始,五号楼(经管学院楼)308室
复试负责人:李惠峰,leehuifeng@buaa.edu.cn,电话:82339276,传真:82316530
(3)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尽早向所报考的我院专业复试负责人提交“200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登记表”一份(见“须知”后面附表,含考生个人情况、拟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等。外地考生可将“登记表”通过Email或传真发给所报考专业复试负责人),以便各专业把握考生研究方向和从师意愿。拟报导师尚未确定的考生请抓紧时间,登记表最迟应在复试结束离开考场前提交。
(4)目前我院飞行器设计(082501)专业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超过招生计划较多,故该专业已不再接受调剂申请。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081104)和导航制导与控制(081105)两专业取得复试资格人数缺口偏大,为使本院学科均衡发展,取得飞行器设计专业复试资格且总分340以上者可申请转入到上述两各专业,经飞行器设计(082501)负责人同意,可直接参加该两个专业之一的复试。
(5)请参加复试的各位考生(含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根据北航复试资格审查的要求带齐材料,包括能证明身份和学历的有效证件、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若携带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等。
(6)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知识综合、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外语口语等,飞行器设计专业复试包括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其他专业以口试问答为主。录取按统考、复试成绩综合评定成绩排序确定,复试占综合成绩30%,另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飞行器设计专业复试的笔试分“航天基础知识”和专业课(飞行动力学基础,结构力学任选一份试卷)两部分,各占复试成绩的1/3,另外口试占复试成绩的1/3.为减小选考课程试题难易差异的影响,选考课程的成绩需根据平均成绩折算。如:某课程有A,B,C三种试卷可选,第一志愿复试者人群选考的平均成绩分别为a,b,c,其中某考生选试卷A且得考分d,则其成绩折算为d(a+b+c)/(3a)。
(7)应届生毕业设计成绩差(中以下)或毕业时未能取得学位者,其录取资格可被取消。
(8)我校各院系复试时要审查考生的报考、学历和身份等相关材料,请考生按照复试资格审核办法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详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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