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录取原则
200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继续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性。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二、组织形式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学院复试工作的统筹安排,制订复试方案,组长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
2、学院按学科组建复试专家小组,每组由5位专家和1位秘书组成。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担任,组长由学术带头人担任。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
三、复试人选
复试原则上为差额复试,根据国家和学校的复试分数线及生源情况,以录取人数的100-110%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四、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学院指定专人在考生复试报到时负责考生的材料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大学期间的成绩单(须加盖高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人事部门红章)、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等材料。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审查英语四级证书、已修大学本科六门课程成绩单(原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2、专业笔试:专业的复试笔试要求见东华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科目及参考书。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口语。
4、综合面试。
5、体检:考生复试时由研招办统一组织安排。
五、复试方式
1、专业为笔试,形式可以为答题、画图、撰写研究设计、实验报告等,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及要求见东华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由研招办负责安排考场和阅卷。
2、外语听力、口试满分为30分。由研究生部统筹安排(具体见网上通知)。
初试选择外语语种为日语、德语、法语等小语种的考生,复试时一律参加相应的外语听力考试。
3、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发展潜力、综合素质和本科或工作阶段综合表现(高校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满分为120 分。
每位考生总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核:
(1)、掌握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情况,满分25分;
(2)、掌握专业知识情况,满分25分;
(3)、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满分25分;
(4)、思维与反映能力(含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25分;
(5)、本科或工作阶段综合表现,满分20分。
4、对同等学力的考生严格复试。加强对考生本科主干课程和基本技能的考核,须加试2门其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凡有一门课程低于60分者,则淘汰。考试结束后3天内,须通知考生加试成绩,并将考卷和考试成绩一并报研招办备案。
5、为使被淘汰的考生能及时调剂外校,复试结束后第2天张榜公布复试未通过的考生名单,并报研招办备案。
(四)、推荐免试生和往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考生,因已参加过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六、复试成绩、总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其中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满分为120分,外语听力、口试满分为30分。
2、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七、录取原则
按照总成绩排序(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复试中综合面试成绩全票评分低于72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按照教学厅[2004]18号文件精神要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复试期间,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过程规范,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东华大学2006年材料学院研究生复试安排 |
学院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校区 |
备注 |
材料学院 |
4月16日上午8:30-11:30 |
报到、资格审查 |
材料大楼601 |
延安路校区 |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
4月16日下午13:00-15:00 |
专业笔试 |
二教104、108、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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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8:30开始综合面试 |
材料学1 |
材料大楼6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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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2+仿生 |
材料大楼6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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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加工+物质智能1 |
材料大楼6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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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物理与化学+纳米 |
材料大楼12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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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化学物理+物质智能2 |
材料大楼21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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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上午 |
体检 |
长宁体检站 |
见体检安排 |
4月18日下午1:30 |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
第四教学 |
见外语听力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