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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政法大学 2003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民商法专业试题解 考试科目:316 外国法制史、行政法学、国际私法 第一部分:外国法制史(50 分) 一、简答题(每小题 10 分) 1.简述查士丁尼法典编纂的成果。 答:公元 3 世纪至 6 世纪罗马法进入了全面编纂时期。罗马法的法典编纂, 私人在先,官方在后。在罗马编纂法典方面最有成效和影响最深的应该是东罗马 皇帝查士丁尼,而查士丁尼在法典编纂方面最伟大的成果就是闻名于世的《罗马 法大全》又称《国法大全》。《罗马法大全》包括四个部分,分别是《查士丁尼 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和《新律》 (1)《查士丁尼法典》。这是公元 528—529 年编出的一部法律汇编。公 元 528 年初即查士丁尼登基的第二年,就发布了编辑《查士丁尼法典》的谕令, 根据谕令任命了一个由 10 人组成的委员会,该委员会根据以前的三部法典和后 来的谕令编辑了一部新的法典,删除重复和由矛盾之处,将已经废除或不再应用 的内容删掉,并加以划分、编排、补充及必要的修改,成为简明的成文法典,529 年颁布。该法典集公法与私法于一体。(2)《学说汇纂》,又译为《法学汇编》, 这是查士丁尼进行的第二项宏伟工程,于公元 530——533 年编成。《学说汇纂》 是一部法学著作的汇编,将历代罗马著名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和法律解答分门别类 地汇集、整理、进行摘录,凡收入的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3)《法学阶梯》, 又译为《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在结束《学说汇纂》的编辑工作之前, 命令特里波尼安等人编译一部教材,以取代教学中使用的盖尤斯的《法学阶梯》, 这本书的编纂完全是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为蓝本加以改编而成的,只是在债 法中,将债产生原因之一的侵权行为移到诉讼篇中。从内容上看,查士丁尼的《法 学阶梯》在理论及他物权和债法概念的阐述上更加细致,成为罗马法重要的组成 部分。《法学阶梯》是研究罗马私法的历史发展和实质内容极为宝贵的资料。(4) 公元 565 年,法学家又汇集了公元 535—565 年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时所颁布的敕 令 168 条,称为《新律》。 以上四部法律汇编,至公元 12 世纪统称为《罗马法 大全》。《罗马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 《罗马法大全》是查士丁尼对法学理论和法律进行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编纂 工作。这一编纂工作汇集了罗马法律的遗产并将其传承下来,它代表着古罗马帝 国通过罗马法实现的第二次扩张和征服。 2.什么是对价?对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对价是英美法的概念,对价又称约因(consideration),它是盖印合同以外 各类合同有效成立的必备要素。所谓对价是指根据协议已经履行或将要履行义务 的当事人由此得到某种利益,或者接受义务履行的当事人为此而遭受某种损失的 事实要素;它是对履行义务当事人一方的某种回报。此外,接受义务履行的当事 人诚实地放弃了某项请求权(不论该请求是否能成功)也被视为有效的对价。 对价在形式上可分为三类:①待支付的对价。例如甲许诺将向乙供货,而乙 则许诺在收到货物后付款。这里,乙所许诺的付款就是甲许诺供货的对价,它属 于以诺言对诺言的对价。②已支付的对价。例如甲许诺将向乙交付货物,而乙应 甲要求支付了甲 5 英镑。这里,乙支付 5 镑的行为就是甲许诺供货的对价;该行 为表示甲的要约已获得接受。 ③过去完成的对价。例如,乙借给甲某项财物, 而甲在借用之后许诺他将承担某种额外义务。这里,乙暂时放弃对该项财物的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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