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考环境科学学科硕士研究生的本科生在其满足国家复试线的基础上,持有研究生招生处公章的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可按规定时间来我学科参加复试。
复试小组由本学科的3位研究生导师和秘书组成,负责人为本学科带头人张征教授,目前学科不按研究方向分组组织复试。
复试的主要以笔试环节和口试环节组成,在必要时可以有实际操作的考试环节;笔试以考核专业知识为主,时间不低于30分钟,学科命题,满分100分,保存试题和答卷或成绩记录。口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政治素质和表达能力,时间不低于10分钟,学科命题,满分100分,有口试提纲和记录笔记。
专业课笔试试题范围包括环境学概论、环境化学、环境评价学等内容,主要考察学生的对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掌握以及研究思维的情况。口试主要通过回答复试小组成员的问题,判断学生的科研素质和潜力。如果进行实际操作的考试,包括环境化学和环境监测实验方面内容。参考书目:刘培桐,环境学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戴树桂,环境化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陆书玉,环境影响评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外语口试测试的形式依据抽题进行听力测试、朗读和翻译,然后通过与复试小组成员进行对话交流,其中听力时间为15分钟,其余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包括环境化学、环境评价学等,参考书如下:戴树桂,环境化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陆书玉,环境影响评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附加分按照研究生院要求执行。
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名办法如下: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办法为:笔试或实际操作成绩*60% +口试成绩*20% +外语成绩*20% +附加分;
按照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综合排名,确定录取顺序,计算方法:排名成绩=初试成绩*60% +复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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