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工作的指导思想
认真考核,公平合理
主要考察:掌握专业知识的程度、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具备培养的潜力;外语口语能力;大学期间的学习情况和学习、工作成果。
二、复试工作的原则
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前提下,结合本学科的实际。采取学科带头人负责制的原则,每一方向至少有一位导师参加。对应试学生进行较为全面的考核和测试。
三、复试工作小组人员
李俊清、马钦彦、赵秀海、韩海荣、牛树奎、陆佩玲、李景文(兼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刘家冈、刘艳红
四、复试小组数量为1-2个,参加复试人员均已受到培训
五、复试的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待定
地点:待定
六、复试的程序、方式、时间
1.复试由笔试、口试和外语口语三个部分组成
2.笔试,考核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满分100分;
3.口试和外语口语,每人15-20分钟,其中:
口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政治素质和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外语口语:主要包括朗读随机抽取文章或与老师交谈等。满分100分。
七、复试成绩的评定标准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60%+口试20%+外语20%+附加分
八、初试、复试权重分配
排名成绩=初始成绩60%+复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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