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要通过考生所在单位向招生单位送交下述材料:
(1)考生所在单位同意该生报考函件;
(2)报考博士生申请表;
(3)专家推荐书;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
(5)硕士学位证书或证明书;
(6)体格检查表;
(7)政治审查表。
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
同等学力者不交(3)、(4)两项材料,但应当开列已经学习过的硕士课程和寄送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当的学术论文全文。
外地考生可以函报。
招生单位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送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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