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年首次规定考研实行网上报名。昨天,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数据显示,截至18日,200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累计人数近百万,已突破去年全国实际报名人数。
今年的网上报名还增加了一项重要内容:网上签署一份电子版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然而,记者调查发现,10名已经报名成功的考研学生中,只有1名考生称自己对承诺书扫了几眼,还是“匆匆地”;其余9名学生或者没有阅读内容、或者根本不记得报名程序中有这一项。
记者体验:点“拒绝”自动退出报名系统
今年报名考研的学生要网上报名。记者昨天进行了亲身体验。
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报名系统后,首先会出现“公告页”。公告向每一位报名考生指出:“……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05年起,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都必须签订《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上报名时点击后即视为签字认可)。请每一位考生务于报名前在认真阅读上述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郑重签订(点击)该项承诺。”随后,点击“下一步”就进入了“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页。
记者看到,“诚信考试承诺书”页(内容附后)有两个选项,“接受”或者“拒绝”。点“接受”进入填写报考信息页;点“拒绝”则自动退出报名系统,回到招生网首页。
教育部透露:要求考生加强自律起多大作用不多谈
教育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告诉记者,要求考研考生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是要让考生加强自律。由于最近几年,作弊事件时有发生,教育部不得不采取签署诚信协议书等措施来防范。2003年湖北就发现考研舞弊考生137人。
这位教育部官员向记者透露,教育部一方面加大打击力度,一方面不断提高采取手段提高保密程度。但是由于考研考试点太分散,保密工作很难做到万无一失,所以教育部也在不断要求考生加强自律。从2003年实行考生高考签署“诚信协议”后,今年考研也采取了同样的措施。
但是记者注意到,在实行考生高考签署“诚信协议”后,2004年湖北、新疆、河南等地仍有多起高考舞弊案被曝光。对于“诚信协议”到底能起多大作用,这位教育部官员表示不愿再说。
考生调查:协议没什么约束力还靠监考老师监督
记者昨晚随机采访了10名已经完成报名的考研学生。只有1名考生称自己“匆匆地对承诺书扫了几眼”,其余9名学生或者没有阅读内容、或者根本不记得报名程序中有这一项。10名学生都觉得这样的“诚信承诺书”没什么约束力。
来自北京化工大学的考生孙同学说:“直接点‘接受’就行了,我根本就没看上面写的是什么。”孙同学表示,现在在网上注册ID或申请电子邮箱时经常见到各种协议,只要接受就可以了,“也只有接受啊,不然就无法报名。”
孙同学还说:“这种网上电子协议只是一种形式,对考生没什么真正的约束力,最后还是得靠考场上监考老师的监督。”
一位中国人民大学的考生告诉记者,如果点“拒绝”,就不能进入报名系统,“这多少有点强迫的味道。这种强迫下的接受会不会造成考生对自己诚信承诺不负责任的态度?!”
从南京来京准备考试的戴同学因为上网不方便,是请别人帮忙代报的。她说,自己没注意还有“诚信承诺书”这项,“只要能报上名,允许我参加考试就行了。”
已经报名成功的北京考生吴同学是一名在职考生。她说自己匆匆看了几眼“诚信承诺书”,但上面的内容一点也不记得了。
吴同学还问记者,“下个月10日不是还要去报名点进行确认、照相什么的?为什么不在那个时候作诚信承诺的现场签名呢?那样好像正规些。”
各方观点
签诚信协议提醒学生 学术研究不容作弊
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贺卫方教授对记者表示,赞成要求考研的学生签署诚信协议。
贺教授说,作为即将进入学术研究层次的人,他们应该懂得如何真正的去做学问,如何成为一个真正的学者,签署诚信协议有助于使他们了解这些。
“在他们跨进这个门槛的时候,至少有一个提醒的声音在告诉他们:真正的学术研究已经开始,不容发生作弊行为。”贺教授说,这对于当前和今后的学术研究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坚守诚信可能要付出代价 承诺书可能成一纸空文
一位考生告诉记者,诚信协议人人都会签,它也许会对一些人产生一定的约束作用,“但是有时候坚守诚信可能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位考生说,如果维护个人信用要付出相当的代价,诚信的动力无疑会降低。在考研这场互动的博弈中,一个人的前途与其他人的前途是相互关联的,相互之间竞争非常激烈。因此,如果有些考生舞弊,反而比不舞弊的人收益更高,不舞弊的人就会想办法避免损失;“舞弊可能成为每个人的选择。这时候考试承诺书就会成为一纸空文”。
对承诺书合法性提质疑 建议立法惩治作弊
北京升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沈腾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考研前要考生签署的这份《诚信考试承诺书》属于民事合同。法律规定民事合同的签署应由当事双方自愿作出,他人无权强迫。但是考生如果不签署该协议就无法进行2005年度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因此,从法理上分析,沈律师对该协议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沈腾律师认为,全国人大应当早日立法规范类似高考、考研等全国范围的大规模考试,通过法律手段制止舞弊行为,惩罚考试作弊者。
签名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承诺书有积极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杨玉圣教授则认为,长期以来在公众认知中,公章才代表了权利的体现;其实个人的签名代表了个人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这点很多考生可能还没有意识到”。
杨教授还表示,某种意义上说,作弊的欲望每个人都会程度不同地存在,关键是看外部条件。比如,社会风气、监考密度、惩罚力度等。所以说,签署诚信协议书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它从主观上给考生创造了一个更加积极的考试环境。
但是,杨教授也表示,如果考生作弊没有被发现,那么,即使他签了这份诚信协议书,恐怕也难起到什么客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