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
2006年研究生录取工作要在巩固改革成果鉴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以提高复试质量、加大复试力度为重点,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和谐发展。
一、录取的基本原则
2006年我校研究生录取工作要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用、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贯彻统筹兼顾的精神,积极促进不同学科专业研究生教育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继续做好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
二、复试办法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对考生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和政治觉悟的进一步考核。有关复试的组织、形式、记分方法等按照《苏州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三、体检
复试阶段,考生须进行体格检查。考生须在体检表上贴一寸近照一张,到苏州大学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四、调档、政审与签定协议
1、对于拟录取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及政审意见,委托培养和定向生所在人事部门要提供政审意见。凡参加“法轮功”活动者,不得录取为研究生。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要与自筹经费生、委培生、定向生签定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五、录取
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和计划内录取名单,各单位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录取规模。拟录取名单必须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教育部批准,并完备所需手续者,将在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复试成绩小于150分(MBA考生复试成绩小于125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小于50分,不予录取。
六、加强领导,严格纪律,提高录取工作的透明度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
各基层招生单位硕士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负责,制定公平、公开、公正、合理、规范的复试、录取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招生程序操作,不得随意变更,要向考生公布本单位复试及录取的原则和办法,复试工作切不可走过场。各招生单位对未录取的考生作必要的解释和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各招生单位要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招生单位,将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招生计划。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求其法律责任,以维护学校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的声誉。
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参与复试与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
1、3月31日学校召开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会议。
2、各基层招生单位于4月3日前报本单位复试方案,同时发送电子版到dongxiaohui@suda.edu.cn,内容包括:
(1)各复试小组名单及组长名单
(2)各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含计划内、计划外)
(3)复试的比例
(4)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地点、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笔试的内容、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的安排
(6)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7)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3、4月4日左右苏州大学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复试名单,各基层招生单位以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复试,确保每位考生复试时准时到场。
4、4月6日召开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组长会议(临床医学类复试小组组长会议于4月6日晚上召开)。
5、4月11日全天参加复试考生报到及验证。地点:报考院系。
6、4月12日——14日考生复试,其中:4月12日上午专业课笔试,下午同等学力加试,同时各专业进行笔试阅卷。4月13日、14日两天面试,地点和时间:见复试通知书和苏州大学研究生部网页。体检时间为4月12日、13日、14日三天,体检费用按规定收取。
7、复试材料、拟录取名单和有关报表于4月17日前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得延误。
8、4月20日苏州大学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拟录取名单。
9、4月21日为申诉日期。
10、4月23日左右发放调档和政审通知书。自筹经费、委培、定向生签订协议书。
11、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