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现面向校外人员选聘我校兼职博、硕士生指导教师,请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科发展的需要及现有导师情况,做好这次选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选聘工作中,要贯彻“加强应用,扬优保重,服务新疆,办出特色”的指导方针。
二、已具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申请者可按一级学科申报。
三、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新疆大学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和《新疆大学选聘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
1.《新疆大学申请培养博士生导师简况表》、《新疆大学申请培养硕士生导师简况表》一式2份及电子版。
2.《新疆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评审选票》、《新疆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评审选票》(初选通过者填写)一式1份及电子版。
3.初选通过人员信息库(dbf库,由学院汇总)电子版
4.初选通过人员科研情况原件或复印件一式1份
请各单位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通过人员的相关材料于2006年5月17日前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