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9月至2007年7月一个学年在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跟班进修研究生课程,为使学习能顺利进行,特共同签订以下合同:
一、 进修人员今年9月随我校招收的研究生新生一起报到入学,报到时须带上交费收据,本人有效证件及一寸彩照二张。
二、 进修人员在学习期间,应遵纪守法,对违纪者,研究生院参照有关研究生管理条例有权对其进行处理直至终止学习。
三、 进修人员在进修时间内按照进修专业的培养方案两学期共计可选32个学分的课程学习,修够学分者,研究生院发给“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对报考2007或2008研究生者,,所修课程有效,但录取为研究生后必须学满二年时间才能毕业;对在电子科技大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所修课程成绩四年有效。
四、 进修人员在入学报到后,因自身的原因中途终止学习或不能按时完成学习计划,学校不退还进修费用且不延长学习时间。
五、 进修人员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组织等任何关系,电子科技大学只负责其研究生课程学习方面的管理。
六、 进修费用8000元/人,需住校且学校有能力安排的情况下,另按住宿标准,交纳住宿费600元或1200元/人年,上述费用在入学报到前(截止报到时间)一次付清。
七、 我校招收硕士生的所有专业均可接收课程进修人员。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存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附汇款帐号:
单位:电 子 科 技 大 学
帐号:4402211009008903354
开户行:工商银行成都市沙河支行
注:汇款时请注明研究生课程进修费。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进修人员签名:
联系电话:(028)83203028
2006 年 月 日 200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