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的转型,大学逐渐由社会生活的边缘走向社会生活的中心。如何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地评价大学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如何详细准确地了解各大学学科专业的质量和水平?中国大学教育地区综合竞争力最强的省(市、自治区)花落谁家?日前,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推出《2006中国大学评价报告——高考择校选专业指南》,力求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此次评价报告除新增按31个省、市、自治区的排行、按11个学科门类的排行外,最大的特色是新增了分192个专业的排行。
据介绍,此次评价的国内大学共有887所,其中重点大学119所、一般大学548所、民办院校220所,评价首次对31个学科门类和192个本科专业进行了全面评价和排序,报告最终结果涵盖了9个角度的200个排行榜。这些排行榜分别是:中国大学教育地区(省、市、自治区)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国重点大学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国一般大学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国民办普通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中国大学科技创新竞争力排行榜、中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竞争力排行榜、中国重点大学分学科门类排行榜、中国一般大学分学科门类排行榜、中国大学本科教育分192个专业排行榜。(见今日科学时报A5至A8版)
课题组负责人邱均平教授表示,大学本科教育竞争力按地区(省、市、自治区)排名在国内还是第一次。这个排行榜从大学教育的发展规律和特点出发,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比较科学、合理和全面,而且大都采用客观指标和客观数据,尽量克服人为主观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学科级别和分类的选取比较科学、合理,原始数据的归类和统计比较准确、可靠;评价角度新颖、结果丰硕、查询功能强、可以进行深层次的分析评价;而且采取排名与等级相结合的方法,可以增加评价结果表达的合理性。
我国大学本科教育是培养各类专门人才的主要形式,是高等教育体系中最为重要的基础组成部分,其办学层次和水平是各级高校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如何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地评价高等院校的综合竞争力和学科专业建设的质量与水平,是政府管理部门、广大教师、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都十分关注的重要课题,也是摆在教育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面前的一项非常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大学及其学科专业评价是高等教育评价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等单位合作开展的“中国大学评价系列研究”项目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在按年度连续研发和出版《中国大学评价报告》、《中国研究生教育评价报告》的基础上,今年1月份开始集中力量对我国大学教育的状况和水平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推出了《中国大学评价报告(2006-2007)——高考择校选专业指南》。进入此次评价的大学共有887所(不包括港、澳、台的大学),其中重点大学119所、一般大学548所、民办院校220所。评价内容包括中国大学教育地区(省、市、自治区)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国重点大学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国一般大学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国民办普通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中国大学科技创新竞争力排行榜、中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竞争力排行榜、中国重点大学分学科门类排行榜、中国一般大学分学科门类排行榜、中国大学本科教育分专业排行榜(192个)等,从9个角度评价的共200个排行榜,得出了许多鲜为人知的排名结果和评价结论。这对于满足社会信息需求,改革和完善我国大学及本科教育制度、提高其培养质量和水平,促进高校之间的竞争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特别是今年新增的分学科门类和专业的排行结果,将为各高等院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提供积极有益的比较信息,为广大考生选择专业提供必不可少的重要参考。
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我们开展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教育评价,主要是为了“加强社会评价,提高教育质量,促进竞争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同时,通过实际的评价工作,为推动和完善我国大学及本科教育的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作出贡献,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和谐、健康和持续发展。
目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开展包括本科教育评价在内的大学评价工作,这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和发展趋势。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特别是随着高等教育的扩招,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很快,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质量和水平有所提高,各大学之间和高级人才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市场机制也开始引入高校和高教事业管理中,并将发挥越来越大的调节作用。在这种大环境和大背景下,无论是政府部门、高等学校,还是社会各界,都迫切需要了解和掌握各个培养单位的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培养能力、学科建设、比较优势以及在国内外高校中的地位和影响等方面的情况,而只有通过多种主体(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的大学教育评价才能满足这种广泛的管理需求和社会需求。因此,在我国开展大学及其学科专业教育评价势在必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第一,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为建立完善的本科教育质量保障和评价监督体系贡献力量。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文件中就明确提出要开展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而且强调要吸收社会力量和机构参与评价活动。2002年10月,国家教育部、科技部在《关于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中强调:高等院校应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建立和培育独立的社会化的中介性科学评价机构,积极开展科学评价工作。2003年5月,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的重要文件,2003年9月科技部又制定和发布了《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其中有关评价的原理、原则、程序、机制和基本要求等同样适用于高等教育的评价。大学及其学科专业评价是高等教育评价中极其重要的内容和组成部分。一个国家要建设完善的先进的高等教育系统,就必须建立和完善质量保障和评价监督体系,而社会评价是这个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这次开展的大学及其学科专业教育评价是以上文件精神的具体实践,其评价方案和评价结果为全国本科教育质量保障和评价监督体系的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实践经验和改进依据,具有较大的借鉴和参考作用。
第二,为政府部门的管理和决策提供定量依据。信息是管理的基础和决策的依据。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教育管理部门及领导必须首先掌握全面、系统和充分的信息。而通过对大学教育的评价,不仅全面收集了所有培养单位的各个方面的原始数据,而且通过评价获得了大量的比较信息、评价数据和结果,为有关部门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前提和依据。因此,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及其结果必然有利于政府对大学本科教育的宏观管理,特别是为有关政策的制定和投资决策提供定量依据。
第三,为高校的竞争和发展提供定位信息。由于工作范围和活动时空的限制,各级院校等培养单位平时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往往是部分的、局部的,仅依靠自己的力量很难弄清楚国内外的教育动态、其他培养单位的发展状况以及自己所处的准确位置。而对我国本科教育状况和水平的全面评价与比较分析就能为它们提供各个方面的评价结果和定位信息,有利于各高校发挥比较优势、找出问题和差距、明确改革方向,有针对性地提高其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高校的全面发展。因此,本科教育评价是监督高校办学质量、水平和效益的有力手段,也是影响高校生源、办学积极性以及社会声誉的重要因素。
第四,为社会各界了解大学提供快速通道。在科教兴国和知识就是力量的时代背景下,整个社会,从政府、企业集团到普通民众,对高等院校的投入和关注日益增强。人们越来越关心我国高等教育的培养质量和科研竞争力,希望看到这方面的具有社会公信力的评价结果。而这正是我们开展大学教育评价的出发点和初衷所在。我们设计了多套评价体系,得出了多个评价结果,这不仅满足了社会各界对大学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也有利于社会各界和全体社会成员深入、快速地了解我们的高等学校,从而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明确企业或个人的教育投资方向,获得理想的教育投资效果等。
第五,为广大考生选优择校提供报考指南。目前,我国大学本科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和水平参差不齐。如何详细地了解和评价一所大学的整体实力及其优势学科与专业,从而让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优秀大学和优势专业进行深造,这是每一位准备接受大学教育的考生和家长非常关注和亟须得到答案的重要而迫切的问题。我们研发和出版《中国大学评价报告(2006-2007)——高考择校选专业指南》的目的之一就是为渴望了解并希望明确解决这一问题、急于获得而又难于获得相关信息的青年学子提供一个评价和选择大学及专业的指南性工具,使其在选优择校方面能够获得充分而准确的评价信息。
评价的原则和做法
评价的思路和原则
我们开展中国大学评价的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各高等学校出人才、出成果的数量、质量和水平为基本标准,采取综合评价与分层次、分类型、分学科、分专业的专项评价相结合,力求使评价做到“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在整个评价过程中,我们制定并严格遵循以下8个原则:
(1)贯彻国家在教育、科学、文化领域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坚持政策导向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原则;
(2)正确处理教学与科研的关系,适当偏重科研;
(3)正确处理定性与定量的关系,坚持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4)正确处理投入、产出与效益的关系,实行三者兼顾的原则;
(5)正确处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坚持两者同等重要,实行分类评价的原则;
(6)正确处理规模与效益的关系,适当偏重于效益;
(7)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适当偏重于质量;
(8)正确处理国内数据与国外数据的关系,既要两者基本对应,又适当偏重于国外数据。这有利于与国际接轨,鼓励高校和科研人员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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