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清华等高校拟率先进行研究生培养全面收费的改革,如果顺利获得教育部批准,今后想读研究生的莘莘学子,恐怕先要好好算算经济账再做考研的打算了。
从目前国内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普遍实行的招生和培养模式来看,经费来源分为三个部分:即国家计划、单位委培与自筹经费各占一定比例。前两种性质的研究生的培养经费都是由国家提供,只有后一种是纯粹的自费。而这种自费生的出现,也不过是三五年前的事情,现在看来,是为全面收费做了一个过渡。围绕这次改革的意图,笔者认为有必要慎重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其一,研究生培养该不该收费?
无论从现代教育的发展历史和实践来看,还是从研究生教育在国民教育序列中的地位和性质来看,研究生教育都不是义务教育,也不应该是义务教育。收费才是合理的。让读得起研究生的人去读研究生,体现了基本的社会公正观。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起步较晚,由于研究生培养肩负了为促进国家迅速、全面实现现代化而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的艰巨任务,因此,长久以来由国家进行全面资助的做法,原则上反映了国家对研究生批量化生产的迫切性要求,这是由我国不发达的高等教育等历史原因所造成的,没有长久不变的必然性。因此,对于研究生全面收费,笔者基本是赞成的。
其二,研究生实行收费制以后,培养机构的角色如何转换?是不是一推了之,无“责”一身轻?
在现行的研究生培养中,为减轻经济条件不佳研究生(包括自费生)的经济压力,培养单位主要是依靠国家财政,通过“奖、贷、助、补、减”的体系给予一定资助。在收费改革之后,这个资助比例势将迅速扩大,其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对于确有修读研究生潜质并有可能在该专业领域做出一定贡献的,同时又确无经济能力自行负担研究生教育的有为青年,培养机构是不能缺位的,必须充分地、积极地介入。但是“介入”显然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怎么解决?一方面仍然要依靠国家行政拨款;另一个方面,也要充分发挥研究机构横向筹集项目基金的作用,将技术、知识优势与社会需求紧密联系起来,互利互惠,广纳财源;再一个就是改“输血”为“造血”,切实加强勤工俭学工作。在这个方面,很多高校已经做了有益的尝试,比如提供“助管、助教、助研等工作岗位”,既能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优势,直接为教科研事业做贡献,又能适当改善他们的经济条件,同时有利于端正学习和工作风气,培养参与意识与创新能力等,可谓一举多得。
其三,从研究生培养中收取的费用,往何处去?这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路径。
研究生收费应该是指研究生教育的经常费,是属于维持性的运转费用,而不可能是培养一个研究生所需要的全部费用。这个比例应该是多少,不能是一笔糊涂账。而这笔钱收上来以后,国家过去的相关投入是相应减少,还是照给不误?
如果国家财政减少了对研究生教育的拨款,笔者强烈建议将之补贴到义务教育里去。如果国家仍然继续向研究生教育领域拨款,而向个人收取的钱由培养单位掌握,那么这个部分也应该充分落实到奖教、奖研和奖学中去,对研究生实行有条件的“反哺”。
其四,研究生收费以后,还应该加强所谓“纳税人”或“供款人”意识,充分保障研究生的应有权利。
这不仅要求切实改善研究生的生活、学习和研究条件,也要求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在相关事物中的主动参与作用,明确其自主权。现在的研究生招生培养机制,基本上来看研究生都属被动角色,这或多或少与经济因素有关。
总之,笔者认为,研究生收费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而且从社会影响上来看,也基本通过了人们的心理准备期。如果能对上述问题进行仔细考量,并诚恳地拿出实事求是办教育的态度来,施行起来还是有理由乐观的。
相关链接:十所高校2007年将试点研究生招生不分公费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