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06级研究生定于9月8日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学生请于2006年9月8日持本人身份证及我校研究生处签发的“入学通知书”到吉首大学第6教学楼大厅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需向研究生处请假;提前报到者学校不负责接待;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方可报到,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3、尚未签订协议书的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请尽快签订协议书并寄至研究生处,未签订协议书的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4、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资金培养研究生自带经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户口迁移证(只限本人,迁入地:吉首大学);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不转户口,不转工资关系,其他在职人员的工资关系从9月1日起转入我校。
5、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资金培养研究生为中共党员的,按以下规定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①湖南省内的考生,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党组织将关系转至吉首大学党委组织部;②湖南省外的考生,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党组织将关系转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组织部,再转入吉首大学党委组织部。
共青团员凭团员证直接转组织关系。
6、准备本人近期免冠半身正面一寸相片十张。
7、自备生活用品。邮寄行李时,请务必以快件托运,个人自行取运行李,学校不统一办理。
8、自筹经费学生学费为5000元/年/人,委培培养学生学费7000元/年/人。学生可选择按学年缴纳学费,也可一次性缴纳三年学费。办理入学手续时,需缴纳一年住宿费1200元,体检费45元,证件工本费20元,教材费200元。自费生或委培生至少交清第一年学费后方可办理注册手续。(除学费外,其他费用为暂定标准,具体以入学报到时为准)
9、按教育部规定,新生入校后要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等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10、乘车路线:在吉首火车站下车,乘坐1路公汽到吉首大学站下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