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大学简介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也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是一所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综合性重点大学。学校地处中国长江上游经济文化中心、有着承东启西地缘优势和雄厚工业基础的历史名城、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新区——重庆直辖市。校园坐落在人文荟萃的国家文化名区——沙坪坝区,占地5700余亩,分为A、B、C和虎溪四个校区,享有“嘉陵与长江相汇而生重庆,人文与科学相济而衍重大”的美誉。
重庆大学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4个。拥有工程硕士(含软件工程)、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会计硕士(MPAcc)、风景园林硕士(MLA)、建筑学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等专业学位授权点。热忱欢迎全国各地青年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二、招生规模
2012年重庆大学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4100余名,含推荐免试、统考生、全日制专业学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
目录中招生规模和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以国家下达的2012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本单位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三、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考生年龄不限。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均必须获得毕业证书)。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5、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三)强军计划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第1项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并属各军区推荐报考人员。
(四)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此四类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者。
3、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4、研究生毕业学历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5、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此四类专业学位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考生。
(五)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第1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非法学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2)非法学专业的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
3)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4)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考生。
3、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法学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2)法学专业的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
3)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六)其他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其他专业学位,如工程硕士(不含项目管理)、建筑学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的报考条件同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生。
(七)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
1、一般是全国“211工程”学校(研究生院、“211工程”、“985工程”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考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科专业全国排名名列前茅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我校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生无名额限制。所有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不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均享受学校A等奖助金(全免学费)。对研究生院学校、“211工程”和“985工程”学校推荐来的优秀推免生,有特别的奖励政策,并在硕博连读、创新基金等其他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十所卓越研究生生源联盟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重庆大学、湖南大学;十八所高水平优秀研究生生源互推联盟学校:东北大学、吉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南大学。联盟学校推荐来的学生,我校都予以接收,并有特别照顾政策。
2、需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的复试,成绩合格。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不能有不及格科目),未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良以上成绩,毕业时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4、校外推免生报名方式:请按照我校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上发布的通知要求,进入研究生院推免生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10月31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2、现场报名(摄像)时间:2011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3、报名考试地点:全国各地所设研究生报名考试点。重庆大学是重庆市所设报名考试点之一,报名地点: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一楼大厅。
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场报名时报名点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请考生自审。资格审查在复试期间进行,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而参加报名者,造成遗留问题考生自行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考试舞弊等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不予录取。
五、报名程序
1、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将继续试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个阶段。
2、网上报名步骤:①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认真阅读教育部、省(市)招办、招生单位、报名考试点发布的相关公告。②按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与所报考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院系名称及代码、考试科目名称及科目代码等;③认真核对所填报考信息;④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牢记“报名号”和密码;⑤考生本人修改报名信息仅限在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期间内。
3、网上填报说明:
①凡报考重庆大学的硕士生在“备用信息1”栏填所报考导师的姓名。
②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在“备用信息2”填写“强军计划”、“备用信息3”填写“推荐军区名称”。
③凡属国防生的考生无论是推免生或统考生都必须在“备用信息2”栏注明“国防生”及保留资格年限。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年入学资格,对未注明“国防生”和保留资格年限的,不能保留资格,责任自负。
4、现场报名:考生凭身份证(应届生还须带学生证)、报名费、打印的网报信息表,于2011年11月10日—11月14日到报名点现场报名。考生本人当场进行电子摄像,打印的考生报考信息表由本人签字确认,并交回报名点的收表处,否则报名不成功。签字确认的考生报考信息为上报教育部的信息,不能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凡报考重庆大学艺术学院的“1304美术学”专业并选考817素描、“1305设计学”、“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重庆大学报名点报名,现场报名到重庆大学报名点,入学考试也在重庆大学所设考场进行考试。
6、取得推荐免试生正式资格者,须凭推荐学校发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不予录取。
7、强军计划考生同上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与推荐军区联系,索取报名校验码。网报时必须选择重庆大学报名点“5001”,选择其它报名点报名无效。考试科目暂选相应专业的统考考试科目,待认可强军计划报名资格后,再由我办将考试科目更正为单考考试科目(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251英语(252俄语、253日语);③610高等数学(不考数学专业的考试科目同《重庆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应专业的第三科科目代码及名称);④考试科目同《重庆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应专业的第四科科目代码及名称。)
六、学科调整
2012年硕士生招生一律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进行。根据新学科目录,取消05文学门类中的一级学科0504艺术学(含以下二级学科050401艺术学、050402音乐学、050403美术学、050404设计艺术学、050405戏剧戏曲学、050406电影学、050407广播电视艺术学、050408舞蹈学),新设立13艺术学门类。我校在13艺术学下设的四个一级学科招生,分别是1302音乐与舞蹈学、1303戏剧与影视学,1304美术学,1305设计学。
七、考试科目及时间
1、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请见《重庆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①全国统考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编制考试大纲并命题。
②211翻译硕士英语、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346体育综合、354汉语基础、357英语翻译基础、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432统计学、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由相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学校自命题。
③我校“高等教育学”、“应用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三个专业考试科目为三门(其中专业综合分值300分),且都为全国统考。“药物化学”、“药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等四个专业考试科目为三门(其中专业综合分值300分),第三门为学校自命题。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和复试时间。
初试时间: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入学考试各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设计科目6小时除外)且为笔试。
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学校自定,我校将根据初试考试成绩,对上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上网公布,请上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上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并下载复试通知书。复试要求: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通知来我校参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及综合面试,复试内容请见《重庆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除复试上述内容外,同时还必须加试(笔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加试科目。
3、各专业课的参考书目,详见《重庆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若未指出,请咨询相关学院。
八、奖助金相关规定
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的培养模式、以导师为主导的导师资助制、以鼓励上进为目的的动态奖助体系。全日制非在职全脱产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此类研究生按合同执行),除个别专业学位外,均可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助金。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
硕士生奖助金设置:
非在职全脱产学习硕士生90%以上可获得学费全额或部分减免。985、研究生院、211院校的优秀毕业生,入学时可享受A等奖助金。
新生设置A、B、C三等奖助金。A等50%,减免全额学费;B等40%,减免半额学费;C等10%,学费不减免;A、B、C等均享受生活费2600元(人/年)。二、三年级增设10%AA等奖助金,减免全额学费,享受生活费3600元(人/年)。
非在职全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三助岗位。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以上专业学位不享受奖助金。
九、其他事宜
1、准考证下载打印:
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在重庆大学考点报名、且报考院校为重庆大学的考生请务必于2011年12月中下旬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的网站下载含有考场及考场座位号的准考证,届时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会有相关通知。
2、专业名称前标有☆的招生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优秀硕士生可申请硕博连读。根据本人学习成绩及申报志愿,学院同意接收,取得资格后享受博士生待遇。
3、专业名称前标有★为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4、根据有关规定,所有考生在读研究生期间,凡在学校住宿的研究生均须收取一定的住宿费。
十、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十一、 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5-3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
十二、 毕业授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颁发国家制定的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三、 解释权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十四、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正街174号重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政编码:400030
网址:/
电话:023-65105286,023-65102374,023-65111374(f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