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南开大学法学院于2004年5月成立,由原法学系、法学研究所和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等单位组成。现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点和法学本科专业。
学院有教职工64人,专任教师45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21人,讲师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7人,占教师总数的60%。其中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天津市“五个一批”人才入选者1人、南开大学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天津市优秀法学家当选者3人;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当选者11人。学院围绕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实施“名家、名著、名派”工程,培养名师,出版名著,形成名派,建设一流的学术队伍。有计划内在校生1388人,其中硕士研究生829人,本科生559人;研究生课程班学生82人。
历史沿革
南开大学从1919年建校起,本着“文以治国,理以强国,商以富国”的办学指导思想,强调法律、政治、经济等多学科密切结合。在南开大学的历史上,法学学科先后隶属南开大学的政治经济学院和法商学院。二十世纪二十至四十年代,著名学者和法律专家梅汝璈、徐漠、肖公权、王赣愚、张金鉴等先后任教于南开。1980年,南开大学建立法学系,首任系主任潘同龙教授。1985年,著名法学家李光灿教授调入南开大学,领衔成立了南开大学法学研究所,并担任名誉所长,法学家吕世伦教授担任首任所长。高尔森教授在国内较早开展了国际经济法研究,自1985年开始培养研究生。1995年成立国际经济法研究所,高尔森教授担任首任所长。
南开大学于1994年按法学门类组建包括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在内的法政学院,于2004年5月按法学一级学科成立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