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中心):
根据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生源质量,特制定本规定,请各院(系、中心)、中心严格执行。现将调剂事项公布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须首先满足以下四点基本要求:
①需符合国家2011年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和国家调剂政策。
②调剂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④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它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专业。
1. 校际间调剂
调剂生源必须是第一学历毕业于“985”院校的全日制本科考生或其它学校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考生,不包括“985”院校分校、二级学院或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本科考生,同时也不包括所有专业的自考、函授和远程等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考生。但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及报考外校的本校应届毕业生(包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不受上述生源限定可进行调剂工作。
2.校内调剂
对于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录取校内调剂生总数不得超过该专业总调剂数的50%。但专业学位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的,不受上述限定可进行校内调剂工作。
3.专业学位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专业学位考生,凡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的可优先录取。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领域,经过调剂预计招生人数仍不足10人的,须在3月25日前报研招办备案并将已上线考生调剂到外校或校内相近专业,本专业领域停止2011年的招生工作。
二、调剂程序
硕士招生入学调剂分校际间调剂和校内调剂,其中校际间调剂必须通过网络调剂报名。调剂程序分别如下:
1.校际间调剂
(1)从其它招生单位调剂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①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进入硕士招生栏目,下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调剂申请表”(校际间调剂用)(简称“调剂申请表”)。
②一式二份填写好“调剂申请表”后,寄送至我校需要调剂的院(系、中心)办公室(各院(系、中心)名称及招生专业见招生目录),邮编:102200。
③我校调剂院(系、中心)经过初步审查后,报研招办公室审批,确定调剂考生名单,通知考生复试。
④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调剂报名,并随时上网查询我校的反馈信息。
⑤调剂院(系、中心)将调剂考生名单报我校研招办,研招办同意后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去函索取考生考试试卷等相关材料。考生须督促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在我校复试(4月初,具体时间见各院(系、中心)复试通知)前将上述材料寄送我校研招办,否则不能复试。
⑥考生试卷等材料转至我校后,考生参加我校复试。
(2)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调剂到其它招生单位
①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进入硕士招生栏目,下载“调剂申请表”(校际间调剂用)。
②一式二份填写好“调剂申请表”后,寄送至我校所报考的院(系、中心)办公室。
③我校报考院(系、中心)经过审查后,同意考生调出,报我校研招办备案。
④考生根据调入学校通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调剂报名,并随时上网查询调入学校的反馈信息。
⑤调入学校来函向我校研招办索取考生考试试卷等相关材料。
⑥我校研招办审查同意后,将考生材料挂号寄往调入学校(如需特快专递,费用(22元)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材料一经寄出,将自动失去在我校的复试及录取资格。
(3)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但已达到中西部13省(区)复试线的考生可以调剂到中西部招生单位。既未达到我校复试线也未达到中西部13省(区)复试线的考生不得调剂,材料一概不得转走。
2.校内调剂
校内调剂不需通过网络调剂报名。
(1)本校院(系、中心)之间调剂
①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进入硕士招生栏目,下载“调剂申请表”(校内调剂用)。
②一式三份填写好“调剂申请表”后,送交所报考第一志愿院(系、中心)(下称“调出院(系、中心)”)办公室。
③调出院(系、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三份均须签字),并加盖调出院(系、中心)公章。
④考生将签字并加盖调出院(系、中心)公章的“调剂申请表”一份留调出院(系、中心)备案,另两份送调入院(系、中心)。
⑤调入院(系、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调入院(系、中心)公章后,一份留调入院(系、中心)备案,另一份由调入院(系、中心)统一送研招办备案。
⑥调入院(系、中心)通知考生复试。
(2)本校院(系、中心)内部专业之间调剂
①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进入硕士招生栏目,下载“调剂申请表”(校内调剂用)。
②一式二份填写好“调剂申请表”后,送交报考院(系、中心)办公室。
③报考院(系、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二份均须签字),并加盖报考院(系、中心)公章。
④报考院(系、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调剂申请表”一份,留报考院(系、中心)备案,另一份由报考院(系、中心)统一送研招办。
⑤报考院(系、中心)通知考生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
三、对院(系、中心)调剂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中心)、中心高度重视调剂工作,加强领导,按流程及时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本规定。
2.根据现有考生成绩情况,结合招生简章计划数,尽快分专业、学位种类统计出拟录取生源缺口,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