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5号文件)的精神,并依据教育部制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院2010年拟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40人。招收专业包括:国际关系(综合政治方向、国际文化传播方向、国际法方向)、国际政治、世界经济、英语、日语、法语、通信与信息工程、应用化学等。
二、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09年10月10日下午5点之前向我院研招办提交《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的原件或复印件、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人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以及获奖证书、英语等级证明、专家推荐信等能证明申请者学业成绩和科研能力的材料;其中《推免生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和成绩单为必须提交的材料。
三、我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后,由我院研招办向申请者发出是否参加复试的通知。
四、我院对推免生进行复试的时间拟定在10月中旬,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办法另行通知。复试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我院研招办出具录取接收函。
五、推免生被我院录取后仍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
六、申请复试资格时提交《推免生登记表》复印件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后10天内,将《推免生登记表》原件(须加盖当地省级研招办公章)送达我院研招办。
七、入学前如未能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推免生,我院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我院研招办通讯地址:(100091)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研招办,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推免生申请”字样。研招办电话和传真(010-62861184或010-62861357)。
诚挚欢迎优秀学生报考我院!
国际关系学院研招办
200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