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需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健康;
5.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可适当放宽;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导师除外;
7.现役军人必须有所在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意见方能报考;
8.在校研究生在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专项计划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
9.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招生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一般为3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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