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院招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复试工作方法:
一、复试原则
复试是评委对考生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学术倾向、培养潜质以及综合素质等进行的总体考察和评价,同时也是提供考生和导师之间相互交流和了解的机会。中心博士研究生复试是由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决策与指导,研究生部负责组织与实施,并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和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复试分数线
英语不低于58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4月25-26日;
面试地点:中心南楼三、四层会议室,425会议室为考生休息室;
体检时间:4月25、26日8:00-11:00(考生可自选一天);
体检地点:中心南楼大厅集合,届时工作人员带领大家前往医院。
四、复试形式
采取单独面试形式。中心共有两个面试小组,每个考生先后与各个评委小组的老师进行单独交流,其中包括8分钟PPT报告和7分钟评委提问。报告内容以反映学术能力等为主,须严格控制时间,报告后评委老师用中、英文进行提问,考生可选择中文或英文进行回答。考生亦可向导师就学科或其他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考查等。
1.外语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听说能力(含专业英语);
2.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3.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习工作态度、道德修养、团队合作精神、人文素养、沟通和交流能力等各方面的素质。
六、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取两个面试小组的平均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的权重占总成绩的50%;
3.复试低于70分的考生一般不予录取。
七、复试工作的监督
评委老师要对面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面试结果全面负责。在面试过程中,研究生部招生负责人员和中心领导将深入各面试小组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面试工作的前提下,可能采取随机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研究生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