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11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采取“统一考试”和“申请-考核”两种方式进行,鼓励全脱产住读学习者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统一考试”方式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已取得硕士学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在我校博士网报前获得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报考的,应完成以下手续:已在就读院校完成提前毕业申请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最迟在博士入学前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我校审查同意。
(4)具备研究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后,有6年及以上工作实践经历;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获得合格证书(其它语种应达到相应水平);已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2篇论文,并经认定达到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学校审查合格。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
4.有两名与本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已获博士学位者,可再次报考博士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博士生。
(二)“申请-考核”招生方式报名条件
2011年我校在金融学院、统计学院和保险学院的相关专业中实行“申请-考核”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报名条件如下:
1. 符合第(一)中的1、3、5。
2.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2)科学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
3.保证全脱产在校住读学习;
4.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开发表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
(2)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交开题报告、论文提纲和初稿);
(3)本科和硕士学习期间的课程成绩单;
(4)拟攻读博士学位学科研究生计划书;
(5)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四、拟招生规模
(一)“统一考试”拟招生规模134名(不含硕博连读、少数民族高层骨干计划)。
(二)“申请—考核”制度培养单位及拟招生规模: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2名;统计学院数量经济学和统计学专业2名;保险学院保险学、社会保险与经济保障专业2名。
特别说明:本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学校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0年12月5日-25日。
(二)现场确认:2010年12月27日-30日,确认地点:柳林校区腾骧楼21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具体报名程序请关注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wufe.edu.cn)通知。
六、考试
(一)统一考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学科基础课、专业课(详见“西南财经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2.面试:面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考生面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关的两项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博士阶段研究计划书,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清晰、完整的研究计划。
3.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和专业学位学历、学位考生除参加笔试和面试外还需按下列要求参加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笔试阶段参加报考博士专业的相应硕士研究生阶段的两门专业必修课和政治理论加试,且成绩合格;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均需在笔试阶段参加报考专业硕士阶段的两门专业必修课考核,且成绩合格。
(二)申请-考核
1.笔试: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学科基础课、专业课;(详见“西南财经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其中外国语和学科基础课笔试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专业课笔试考试由报考学院(中心)自行组织。
2.面试:面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
特别提示: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面试时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1年3月19日-20日
2.笔试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温江柳林校区
3.面试时间:笔试结束后,考生到报考学院报到参加面试。
具体安排请关注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wufe.edu.cn)通知。
七、录取
(一)统一考试
1. 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笔试总分/3×60%+面试成绩×20%+科研成绩×16%+科研计划成绩×4%。
2. 根据考生填报的学习类型(全脱产学习、不脱产学习)分别排序,分类录取。两种学习类型的考生在录取时不得互跨。不脱产学习的录取计划不超过教育部下达总规模的20%。
“全脱产学习”以在校住读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为准。
3. 科研突出人才的录取。凡在我校科研处规定的A级刊物独立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论文1篇,或者在B1级刊物发表两篇或两篇以上论文的考生,通过专家组的答辩,在综合成绩同等条件下,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优先录取。
(二)申请-考核
1. 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依据申请者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同“统一考试”)以及提交的材料,集体决定是否录取。
2.“申请-考核”制度录取计划单列,凡参加“申请-考核”考试方式的考生,在该考试方式专项招生计划中排名录取,不得转到“统一考试”形式录取。
八、培养
1.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关于深化博士生教育改革 进一步提高博士生教育质量的意见》,博士生入学第一学期应完成学科基础课程的学习。学科基础课程考试全部合格的博士生,第二学期初参加各学院(中心)组织的师生互选,确定指导教师。
2.实行清退制度。学校将对全脱产学习博士生在读期间的学习、住读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若录取为全脱产的博士生,不能按照规定全脱产学习,将取消其学籍。
不脱产学习的学生第一学年仍须在校集中学习。
有关培养的具体问题,请查看我校相关管理制度。
3. 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九、体检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在考试时统一到我校医院进行体检。
十、就业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按国家政策就业。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腾骧楼219室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邮 编: 611130
咨询电话:(028)87092244
传 真:(028)87092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