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将“教学研究型”办学定位落实,加强学院科研工作的宏观管理和规划,2006年9月学院成立了院级“舞蹈教育研究所”,与科研处合署办公。
研究所是学院级的研究实体,代表学院实施学术活动,为学院的战略发展提供依据。作为学术研究机构,它要关注、了解、分析国内外舞蹈情报信息,为学院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依据;同时,其各个研究室还应完成学院的多项科研任务。
作为学院级研究机构,它要打破舞种的界限、学科的界限、教学与创作的界限、理论与操作的界限,打破各自为政的状态,用现代艺术的整体观整合各种力量,在整体“理论气氛”中推动学院科研工作的发展。
汉唐古典舞《挽扇仕女》
舞蹈教育研究所的基本职能有:1、组织管理职能,2、科学研究职能,3、信息收集职能,4、交流合作职能,5、服务咨询职能。
其机构主要有三部分构成:一部分为直接管理的研究室;一部分为系部级研究室;一部分为挂靠在研究所的民间学术研究组织。目前,直属研究所的研究室包括:“舞蹈人体科学室”和“舞蹈训练科学室”,它们在学科定位上当属“舞蹈学研究室”的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另两部分结构如下:
一、 横向结构
这一结构以重点学科为核心,由内向外延伸,包括各系部研究室及挂靠在研究所的民间学术研究组织:
五大重点学科研究室的中国古典舞研究室、芭蕾舞研究室、舞蹈编创研究室(原“编创中心”)和舞蹈学研究室;
其他系部研究室(社教系、音乐剧系、传播系、设计系研究室);
综合艺术院校舞蹈教育研究组织;
综合院校舞蹈教育研究组织;
国民舞蹈教育研究组织;
国际舞蹈相关组织(以亚洲为中心扩散);
中国艺术医学协会等。
二、纵向结构
这一结构按照舞蹈教育的年龄阶段构成,包括专业的和业余的舞蹈教育:
中国少儿舞蹈教育研究室(北京舞蹈学院考级中心);
舞蹈中等专业教育研究室(北京舞蹈学院附中);
舞蹈高等教育(含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研究室;
舞蹈继续教育研究室(北京舞蹈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
在这一纵横的分布中,舞蹈教育研究所与各研究室属隶属关系,各所属研究室按学科方向有自己细部的科研目标。舞蹈教育研究所代表学院对各研究室起到指导、协调、沟通与整合的作用,并可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对各研究室提供学术建议、进行项目设计和分析论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