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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科概况。经济法学硕士点是在经济法本科专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经济法学专业设立于1997年。1999年,教育部规定法学本科不再划分专业,统一称为法学,自此,经济法专业改称法学专业。该专业设立以来,依托于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的人文优势,着眼于现代法学专业发展的大趋势,确立了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专业建设为基础,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法学人才为目标”的发展思路,在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的基础上,改革和完善了教学课程体系,并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学术研究。经过近十年的发展,该专业在专业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硕士点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在1999年,人文社科学院开始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点,设立了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制建设方向,并成功培养了五届硕士毕业生,这些为经济法硕士点的申报与建设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目前,法学系设有民商、经济法学、宪政、刑事法学等科研机构,尤以经济法学为重。在学科建设方面,我们多年来一直重视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开创性地研究企业法制和市场管理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经过长期的研究和实践,不但形成了一支具有协作精神、结构合理、研究能力较强的学术梯队,而且逐渐形成了公司与企业法、市场管理法的研究方向,特别是对企业联营、资产转让、国有企业的制度改造、股份合作、职工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问题有着更为深入的研究。
此外,随着专业发展的成熟、以及对经济法研究的逐渐加深,法学专业积累了丰富的经济法图书资料,据统计,经济法图书资料在1万册以上,其中包括工具书、教材、参考书等,收藏于学校图书馆和人文社科学院资料室。另有各类法学期刊15种以上,音像资料40盘(盒)。校图书馆还设有电子、网络图书阅览室,基本能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正常使用。
(2)学术队伍与科研成果。
①学术队伍。本学科现有专业教师16名,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5人,讲师6人,助教4人。另有校外聘请的兼职教授10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1人,硕士学位13人,在读博士1人。师资队伍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年龄结构合理,其中40岁以上3人,35~40岁1人,30~35岁以下6人,30岁以下6人。这些教师都毕业于全国各综合大学法学院系,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与理论研究中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研究特色。
②科研成果。首先,在教学研究方面,我们高度重视教学研究,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教师从事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在人文社科学院近年来所举办的历次教学比赛中,法学系均有教师获奖,且法学系在2002年申报的教学成果“五位一体推进法学专业主干课程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在2003年所申报的“法学专业立体实践教学模式的建设与探索”获得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在2006年所申报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与创新”获得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此外,教师每年发表大约8篇左右的教学研究论文。其次,在科学研究方面,法学系从“面向未来、面向应用、面向教学”的科研指导思想出发,鼓励教师“以科研促教学,以教学促科研”。近年来,全系教师勤于钻研,刻苦攻关,团结协作,充分发挥集体优势,相继承担了多项地、市级科研课题,还广泛与社会各界进行横向科研合作。
在多年的科研工作中,教师们对经济法基础理论的诸多方面包括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历史沿革、本质、地位、原则、形式、体系以及经济法上的主体、行为、责任等进行着较为系统的研究,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在“经济法主体治理结构的完善”、“宏观经济调控法”、“市场管理法”、“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等领域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研究优势,并在《毛泽东思想研究》、《山东经济战略研究》、《企业家》、《理论前沿》、《理论探讨》、《河北法学》、《经济与法》、《软科学》等刊物上发表了一系列有影响的研究论文,并出版了相关著作,获得过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有些论文已被国内具有权威性的学术刊物全文转载、摘引或收入篇目,在国内学术界产生了广泛的学术影响,展示了良好的专业发展前景。据统计,五年来,共发表科研学术论文14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50余篇,出版著作教材约4部,完成了大约10项科研课题。
(3)发展方向。在以后的专业建设中,要以经济法为学科建设龙头,以公司法、市场管理法、环境资源法为主攻方向,以行政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的配套建设为支撑,形成以经济法为核心,以公司法、市场管理法、环境资源法为特长,以宪政、民商法、国际经济法为支撑的法学专业学科群。在建设中,我们将围绕“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学科建设目标,安排学科建设中的各项工作。在教学中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完善研究生考试和管理的服务工作,为社会输送合格的经济法律专业人才。同时,要以经济法学科建设为契机,争取在未来几年内,申请宪政硕士点、民商法硕士点,使整个的专业学科布局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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