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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考试院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的复试工作管理,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经学校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调整学位类型结构、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原则,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校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监督电话:58291337,58291312。
3、学校研究生招生办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复试报到、资格审查、英语笔试、录取等工作。
4、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学科带头人、专家及研究生教务干事等人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5、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办法,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6、各学院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小组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各专业复试小组要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人数
学校根据各学院科研经费、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数、导师数以及研究生就业等情况下达招生计划,计划分为学术型计划和专业型计划。各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招生计划,不能突破招生计划限额。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在4月9日17点之前没完成的,由学校重新分配。每位导师招生数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行差额复试、选拔优秀人才的要求,让更多考生有机会参加复试,决定扩大差额复试力度,复试人数在招生计划的1.2-1.5倍之间由各学院确定。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以及学科特点合理安排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并及时公布各专业的拟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及复试名单。
四、复试形式及组织
1、英语笔试: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考试院关于2012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有关要求,参加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考英语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专业课笔试:由各学院组织,严格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命题、考试的要求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3、综合面试:由各学院组织。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满分100分。
4、同等学力考生考试(笔试):由各学院组织,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考生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到时间:4月9日8:00-17:00。地点: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2、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3、复试时间:4月10日上午专业笔试; 4月10日下午英语笔试;4月11日上午综合面试;4月11日下午师生互选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参加复试考生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并提前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2、推免生(农村硕师计划考生)。由教育学院提前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3、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了申请调剂到湖南科技大学手续并已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
七、各学院复试工作要求
1、4月1-8日,学院秘书(或指定专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调剂平台,选择调剂复试考生。由研招办通过调剂平台统一发复试通知。
2、各学院按要求做好复试各项准备工作,于4月6日前将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内容包括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名单、复试小组名单、复试人数比例、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地点、程序、方式等)交研究生学院,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 275824271@QQ.com。
3、各学院要按学校相关规定确定本院具有招生资格导师名单,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4、学院按学校要求组织复试结束后,要及时改卷给出各科成绩。
5、排队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参加英语笔试的考生成绩
排队总成绩=初试总分×0.6×0.2+英语笔试×0.15+专业笔试×0.125+综合面试×0.125。
(2)不参加英语笔试的考生成绩
排队总成绩=初试总分×0.6×0.2+专业笔试×0.25+综合面试×0.15。
各学院根据排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及时向考生公布并报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6、学院组织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登陆网上调剂平台进行拟录取确认,办理调档签字等手续。未在网上调剂平台进行同意录取确认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7、学院组织拟录取考生进行师生互选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协议》。
8、复试结束后,请各学院及时将《2012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复试情况登记表》、《复试成绩登分表》《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协议》、《调剂调档函》等相关材料交研招办,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 275824271@QQ.com。
9、复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违纪与违规的单位或当事人,将提交学校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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