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奖学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受益面为100%,委托、在职、严重违纪者除外。
2. 奖学金标准:一等奖学金 12000元/年(占50%)、二等奖学金 9000元/年(占30%)、三等奖学金 7000元/年(占20%)。
奖学金标准(医学专业):一等奖学金 12000元/年(占30%)、二等奖学金 10000元/年(占50%)、三等奖学金 8000元/年(占20%)。
3. 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第一年主要依据研究生入学成绩(包括复试)评定。第二年和第三年可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经导师推荐、学科评议,由学院根据等级名额确定人选。
4. 为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第一年的一等奖学金一般仅限于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的研究生。
5. 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均需要向学校交纳学费,收费标准:7000元/年。
6. 非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及学费参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标准执行。
7. 学校每年评选优秀研究生(非医学专业):分特等奖(10000元)、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个等级。医学专业:为鼓励研究生攻读基础医学专业,对录取为医学院院本部的基础学科研究生每人发给基础医学鼓励奖2000元/年。另外,医学专业每年评选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奖金分别为1000元和500元。
8. 从2008年开始汕头大学设立了研究生奖学基金、研究生学术发展基金、研究生助学基金和研究生创新教育等四项基金。研究生奖学基金主要支持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培养方面的改革,研究生学术发展基金主要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研究生助学基金主要支持研究生“三助岗位”计划;对家庭特别困难和遇到突发事件需要帮助的研究生,提供必要的临时性救助,研究生创新教育基金主要支持研究生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实践活动。
9. 医学院优秀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公费攻读汕头大学医学院与加拿大Alberta大学(每年50名)、荷兰Groningen大学(每年10名)联合培养的博士生,部分时间出国学习,授予以上知名大学博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