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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推荐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严格按照《电子科技大学推荐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校研通知〔2011〕59号)执行,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 申请
(1)本校毕业直读本校推免生
2011年9月9日(星期五)前,各学院根据《综合测评得分细则》(附件1)计算并公示本学院分专业综合测评得分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学号、姓名、智育成绩得分、智育成绩排名、加分奖项名称及分值、综合测评得分、综合测评排名,公示期为3天。各学院根据申请类别、学院、专业按综合测评排名依次推荐。2011年9月12日(星期一)学院将分专业综合测评公示最终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9月19日(星期一)前,学生向接收学院研究生科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电子科技大学本校毕业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如接收综合测评排名超过30%的学生,接收学院必须先报研招办审核。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申请人须于2011年9月19日(星期一)前,将申请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期为3天。通过综合测评排名可以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再以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身份申请。
(2)本校毕业直读外校推免生
本校毕业直读外校推免生按照接收单位要求,填写申请材料。
我校理工类专业毕业生只向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或国家级研究机构推荐,推荐意见统一为:“同意推荐,该生所在专业共有同年级学生××人,智育成绩排名第××名,综合测评排名第××名。”
注:我校直读外校推免生(占本校名额)均为学术型。
(3)外校毕业直读本校推免生
2011年10月12日(星期三)前,学生向我校接收学院研究生科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电子科技大学外校毕业推免生申请表》(附件3)和《电子科技大学外校毕业推免生专家推荐书》(附件4)。
注:国内普通高校推免生均可向我校接收学院研究生科提交申请材料,但必须在母校取得推免资格。
2.复试
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前,各学院组织复试。
3.拟录取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各学院2011年10月19日(星期三)前将《推免生复试成绩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为防止重复上报,校内跨学院的统一由提供推免名额的学院上报),经审核后公示,公示期为7天。复试的总分及各单项成绩必须合格(不低于满分的60%),并按复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外校接收的推免生,2011年10月17日(星期一)前获得接收单位拟录取通知书的申请人(以加盖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公章的拟录取通知书上时间为准),根据综合测评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取得推免资格。截止2011年10月17日(星期一),如果推荐到校外的推免指标有余额,则根据拟录取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取得推免资格。2011年10月19日(星期三)前,各学院将《直读外校推免生汇总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后公示,公示期为7天。
4.网上报名、填写推免生登记表
我校毕业的推免生:2011年10月31日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校验码、推免生登记表分发各学院(申请人所在学院)。推免生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推免生登记表,与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表一起交回申请人所在学院。申请外单位的推免生,须选择电子科技大学作为报考点。直博生不需在本阶段网上报名,须在博士报名期间完成报名手续。申请外单位推免生到申请人所在学院领取推免材料,再由本人寄送接收单位。
接收外校推免生:2011年10月31日前,申请人须在其学校所在地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推免生登记表,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盖章后与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表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直博生不需在本阶段网上报名,须在博士报名期间完成报名手续。
附件:1.综合测评得分细则
2.电子科技大学本校毕业推免生申请表
3.电子科技大学外校毕业推免生申请表
4.电子科技大学外校毕业推免生专家推荐书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1
综合测评得分细则
1.智育成绩,记作A,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全部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德育、体育须达到申请条件),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程学分积总和÷必修课程学分总和
注: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智育成绩由学院折算后参加全院统一排名。
2.加分成绩,记作B,分为B1类和B2类,每类只计最高分,不累加,且两类加分合计总分上限5分,超过均按5分计。
B1类:国家级“挑战杯”、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智能汽车竞赛、信息安全竞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ACM程序设计大赛,最高奖加3分,次高奖加2分,再次高奖加1分。获上述竞赛省级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
B2类:国家级外语类竞赛、创业计划大赛、艺术类竞赛、体育类竞赛、辩论赛,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最高奖(含称号)加2.5分,次高奖加1.5分,再次高奖加1分。获上述竞赛省级奖(含称号),分别加1.5分、1分、0.5分。
未列出的其他奖励均不加分。接收加分证明材料截止到综合测评公示期最后一天。
注:从2013届本科毕业生开始,B1类和B2类不再累加,加分成绩只取最高单项加分。
3.综合测评得分: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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