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本站提供全国400多所高等院校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考研真题、考博真题、答案,部分学校更新至2012年,2013年;均提供收费下载。 下载流程: 考研真题 点击“考研试卷””下载; 考博真题 点击“考博试卷库” 下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评阅和答辩工作程序,提高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实际,特指定本“要求”。
第二条 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按照本“要求”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学位论文选题原则
学位论文选题情况直接决定了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深度和可能达到的结果,我校研究生应在进行广泛的文献阅读的基础上,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学位论文选题工作。
第三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原则
结合导师的科研工作,选择具有较为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的课题进行研究;
选题的难易程度适当,能在规定的间内完成学位论文并达到预期的结果;
选题无重复。
第四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原则
选题应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的课题进行研究;在撰写的学位论文中要有创造性成果;
第五条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原则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显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应紧密结合所在工作单位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可以是技术公关、改造,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
第三章 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第六条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开题论证制度,所有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选题确定后,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进行开题论证。
第七条 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十一个方面内容: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二)选题的依据(理论依据、技术依据、前期工作研究依据);
(三)国内外研究概况;
(四)研究内容;
(五)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六)预期结果;
(七)本研究的创新点(博士论文要求);
(八)论文工作进展安排;
(九)经费概算;
(十)研究工作中面临的技术难点和拟采取的解决办法;
(十一) 参考文献。
第八条 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工作由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并集中安排在某一时段进行,研究生在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后,方可进入论文研究写作阶段。
第九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工作具体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博士生指导教师小组)负责组织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小组至少由三名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小组至少由五名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其中二名以上必须是博士生指导教师。
第十条 开题论证工作程序为:
研究生宣读开题报告;论证小组成员提问;研究生回答问题;论证小组成员讨论并是否同意开题签署论证意见。
第十一条 开题报告一式三份,一份交研究生所在院(系),一份交指导教师,一份研究生自己留存,研究生留存的一份在递交答辩申请书时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第四章 论文研究与撰写
第十二条 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研究生与导师或与他人合作的论文,应指明哪一部分是独立完成的。如果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系硕士阶段工作的继续和深入、硕士学位论文的成果,可以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引用,但不能作为博士阶段的成果;
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开题论证通过后,应至少有一年以上时间从事论文研究与撰写工作。
第十三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观点必须正确,结论和建议对经济建设有实用价值或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应有自己的新见解,论文的理论部分必须概念清楚,分析严谨,实验部分的数据要真实可靠,有较好的重复性;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科学和专门技术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如发现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提出新理论;设计、实验技术的新创造、新突破;提出一定科学水平的新工艺方法,在生产中获得重大经济效益;创造性地运用现有知识理论,解决前人未解决的工程技术关键问题等)。要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
第十四条 论文统一采用我校编制的封面,论文背脊要求打印好研究生届数,论文题目,作者姓名;
论文的内容一般应包括:1、目录。2、摘要,500字以内,要求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并将其译成英文,英文摘要必须有论文题目。3、前言,包括文献综述,说明课题的目的和意义。4、正文。5、结论。6、参考文献。7、附录,包括不宜写入正文的繁琐推导,重复性数据和图表,计算机程序和程序说明,论文中的主要符号的意义和单位等;
每篇硕士学位论文须写出三千字以内的详尽论文摘要并译成外文;
每篇博士学位论文须写出五千字左右的详尽论文摘要并译成外文。
第五章 答辩申请与学位申请
第十五条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实行答辩申请和学位申请、审核制度,博士研究生至少在取得学籍三年、硕士研究生至少在取得学籍二年并完成规定工作后方可提出答辩和学位申请(研究生在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同时进行学位申请)并递交如下材料:
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学位申请书。
第十六条 在接到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与学位申请后,研究生院各职能科室和有关部门应及时进行审核,就是否同意答辩及时回答研究生并书面通知相关院系组织论文评阅和答辩。
第六章 学位论文的评阅
第十七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阅工作由相关院(系)负责组织,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论文送审专家名单并具体组织学位论文的送审工作。
第十八条 我校研究生学位评阅实行匿名评审制度。
第十九条 硕士(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内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的专家。每份硕士论文应有二位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务的专家评阅,原则上校内外各请一名。
评阅人应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的评语,评语内容应包括:作者对本课题范围内的国内外发展动向、重要文献资料是否有一定的了解和评述,论文写作是否认真,态度是否科学严肃,论文的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学位论文有无新的见解,论文的主要缺点和问题,质询研究生的问题,论文是否达到学位论文的要求,是否同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等提出具体意见。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时间为三周,各院(系)送审论文要保证评阅人的时间,保证评阅人学术自由:如遇到一位评阅人意见属否定时,可另增聘一名评阅人;如遇两名评阅人的意见都属否定时,(包括增聘评阅人)则本次申请无效,不能举行答辩,待论文修改后重新申请。
第二十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在相关学科领域内造诣较深的专家。每份博士论文应有五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评阅。五位评阅人中至少有二位是校外专家。
评阅人应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的评语,评语内容应包括:作者对本课题范围内的国内外发展动向,重要文献资料是否有一定的了解和评述,论文写作是否认真,态度是否科学严肃,论文的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学位论文是否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成果,是否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论文的主要缺点和问题,质询研究生的问题,论文是否达到学位论文的要求,是否同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等提出具体意见。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时间为六周,各院(系)送审论文要保证评阅人的时间,保证评阅人学术自由,在答辩前,评阅人的姓名和评阅意见对博士生保密,并密封传递。
如博士论文评阅人中有一人的评语属否定时,原则上不能进行论文答辩;如研究生、指导教师对评阅结论提出质疑,相关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对质疑的问题进行讨论,就是否同意增加一名评阅人作出决定,如增加的评阅人的意见还属否定时,则本次申请无效,不能进行答辩,待论文修改后重新申请。
第七章 学位论文答辩
第二十一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位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其成员中必须有一名校外专家,导师原则上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若答辩委员会由三人组成时导师不参加答辩。答辩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秘书一名,委员会成员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组成。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按下列程序进行:
(1)答辩委员会主任宣布答辩开始,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和秘书名单;
(2)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不得超过40分钟);
(3)答辩委员、参加答辩会议人员提出问题,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宣读评阅人质询提出的问题,研究生回答问题;
(4)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导师或有关人员介绍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考试成绩、评阅人意见、导师学术评语等,答辩委员会经过充分讨论后写出答辩委员会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5)主任向研究生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研究生致谢词,主任宣布答辩结束。答辩过程中,秘书要做好记录工作。答辩后三日内秘书将有关材料送研究生院。
(三)答辩委员会根据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就是否同意答辩通过、是否同意毕业作出决议;并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就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全体答辩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算通过,决议由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才能生效。
对于答辩委员会同意研究生答辩通过、同意毕业而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情况,答辩委员会应就是否同意研究生在一年内完成论文修改,重新答辩一次(只能重新答辩一次)作出明确的决议。
(四)硕士论文答辩的接待工作由院系和教研室(研究室)负责,学位申请人不参与接待工作。
第二十二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一)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位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组成,成员中必须有二名校外专家,导师原则上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若答辩委员会由五人组成时,指导教师不参加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设主作委员一名,秘书一名协助主任工作,委员会成员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组成。
(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进行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任宣布答辩开始,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和秘书名单、答辩研究生名单;
(2)宣读国内同行对论文详细摘要评议的汇总意见;
(3)研究生报告论文主要内容(一般不得超过50分钟);
(4)答辩委员会主任宣读评阅人质询研究生的问题,研究生回答问题。质询的问题一般应在答辩前告知研究生;
(5)答辩委员及到会人员提问,研究生回答问题;
(6)回答问题终止,休会。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导师或有关人员介绍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考试成绩,评阅人意见,导师学术评语等,答辩委员会经过充分讨论后写出答辩委员会决议,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7)主任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研究生致谢词,主任宣布答辩结束。
(三)答辩委员会根据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就是否同意答辩通过、是否同意毕业作出决议;并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就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答辩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算通过,决议由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才能成效。
对于答辩委员会同意研究生答辩通过、同意毕业而不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情况,答辩委员会应就是否同意研究生在二年内完成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只能重新答辩一次)作出明确决议。
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答辩委员会也不同意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但论文已达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而申请人又是同等学力入学者或由硕士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尚未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者,答辩委员会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四)博士论文答辩的组成接待工作由研究生所在院系负责,学位申请人不参与接待工作。
第八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三条 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论文工作要求参照本要求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要求即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要求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相违背,以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要求的解释权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