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规模
我校2011年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60名,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100名,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3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需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初试考试
考试时间为 2011年1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跨学科专业报考
本科毕业生可以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并通过5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①不能跨专业报考;②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或进修过报考专业5门以上(含5门)本科课程,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或1篇以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
六、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出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七、资格审查
相关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复试录取
4月中、下旬至5月上旬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等。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加试科目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
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复试人员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均在校园网上公布。
复试结束后,外校、外地和往届考生直接领取人事档案调档函,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调档的目的是政审,政审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不发录取通知书,档案退回原单位。
九、其他问题
1、各专业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是预计人数,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体检
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4、命题
政治、英语(一、二)、数学(一、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卷由全国统一命题,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5、选导师
研究生入学后选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考生报名时可不填指导教师。
6、关于收费
目前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均为公费。
7、奖学金及科研补贴
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生活补助)照常发放。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统一发放补助。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习、生活需要,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我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种,其中单项奖包括科研成果奖、学习优秀奖、社会活动奖等。
根据研究生协助导师从事科研工作量的大小及导师科研经费情况,从第二学年开始,由导师为研究生发放科研补贴。
此外,我校还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
简章内容和教育部文件如有冲突,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文件精神为准。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31
联系部门: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济南市西部新城大学科技园
邮 编:250353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31081、89186236
传 真:0531-89631518
E - mail:
yzb10431@163.com
学校主页:
http://www.sdili.edu.cn
研究生处主页:
http://yjsc.sdil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