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本站提供全国400多所高等院校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考研真题、考博真题、答案,部分学校更新至2012年,2013年;均提供收费下载。 下载流程: 考研真题 点击“考研试卷””下载; 考博真题 点击“考博试卷库” 下载
一、招生规模
2010年我校共有4个学科专业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包括计划内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拟招生120人,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03年)的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考2010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天9:00-22:00)。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院、系、报考专业、选考科目及相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
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处概不负责。
2.现场确认:现场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地点为考生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请考生咨询当地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报名费并现场照相。考生应严格按要求报考并按时办理各项手续,并保证信息准确。
3.资格审查: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0年1月9日至1月10日(详见《准考证》)。
(2)初试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3)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共为四门,其中政治理论、英语、数学由国家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
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招生专业目录附后,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复试
(1)复试根据初试成绩差额进行。
(2)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测试和专业课测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符合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5)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
六、其他
1.复试分数线按国家B类地区标准执行。
2.我校2010年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国家统一规定分为计划内研究生和计划外研究生。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计划外的全国统考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进校后可享受每生150~200元/月的普通奖学金,此外,还设有优秀奖学金。
3.涉及考试、调剂和录取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规定为准。
4.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请考生经常上网了解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事宜,或直接来函来电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单位代码:10720单位名称:陕西理工学院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朝阳路邮政编码:723001
联系部门:陕西理工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916-2641564
传 真:0916-2641574联系人:翟老师 张老师 郑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snut.edu.cn E-mail:yjsc@snut.edu.cn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