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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一、招生人数
兰州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2009年招收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33名。
二、复试工作的原则
2009年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复试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与录取分数线
按照国家公布的C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包括总分与单科成绩分数线)进行面试,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资格审查:2009年2009年4月17日上午8:00—11:30(所带证件及报名费见第八、九条)
体检时间:2009年4月17日上午8:00—11:30(带体检表,须空腹)
面试时间:2009年4月18-19日
资格审查地点: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一号楼三楼)
体检地点:校医院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复试方式
1)综合素质2)英语听力与口试3)专业知识面试
六、拟录取考生录取类别的确定及收费标准
①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和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的调剂考生,录取为计划内研究生,可享受公费生遇待,免收学费且每月享受普通奖学金220元,发放期限为两年半;
②未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的调剂考生录取为计划内自筹经费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按6000元/学年收取培养费,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③对有定向、委托培养单位的考生,经复试合格后应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按协议收取培养费,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七、考生成绩计算方法
①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
②英语听力与口试占复试成绩的30%
③专业知识面试占复试成绩的40%
④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5+复试成绩×40%
⑤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
⑥同等学力(含专科学历、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具体请参照我校招生简章。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⑦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领导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八、资格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携带:①准考证,②学生证,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大学期间前7个学期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成绩红章),⑤一寸照片一张;
往届毕业生应携带: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毕业证与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④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⑤一寸照片一张。
九、复试、体检收费标准
根据甘价费(1999)269号文和甘价费(2001)号文件规定,研究生复试考试收费标准为30元/项目;根据甘价费(2004)401号文件规定,研究生体检费为50元/人。因此,我校2009年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为140元/人。同等学历考生另收加试费用60元/人。
十、联系方式
电话:0931-2973727 鲍老师 传真:0931—2973924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一号楼三楼)
邮编:730050
十一、乘车方式:
火车站乘1路公共汽车至西关什字站,原地转乘139路或111路公共汽车至兰州理工大学站。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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