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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所概况
兰州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研究所成立于2005年,是在原民法教研室和法理法史教研室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研究所现有专职教学科研人员8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2人,讲师2人,助教2人;博士3人,硕士4人;30岁以下2人,30岁到50岁5人,50岁以上1人。人员职称结构、学历层次、年龄组成合理。研究所培养民商法学、法律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并承担法律硕士生、法律专业本科生的民商法、法理与法史等课程的教学任务。研究所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20余项。现任所长贾登勋教授,
三、研究所历史沿革
兰州大学民商法学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源远流长,在兰州大学的前身甘肃法政学堂时期就开设有民法、商法等课程。从那时起,历民国时期,一直到1953年院系调整兰大法学教育被取消,民商法学的教学和研究未曾中断,且是法学教学研究的重中之重。1984年,我校复建法律系后,迅速组建了民法学教研室,积极开展民法学等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1997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继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后,取得了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建设取得重大突破。2003年撤系建院后,在学校、学院的领导和关怀下,民商法学的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又取得了新的重大发展。2005年,为了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根据学校部署和学院决定,在原民法教研室和法理法史教研室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了民商法学研究所。
我校在长期的民商法学教学和科研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色和良好的学术风气。研究特色主要体现为:第一,重视比较研究,例如,李功国教授的《欧洲十二国公司法》,周林彬教授的《比较合同法》、《比较商法导论》,陈志刚教授的《比较专利法》,陶广峰教授、刘艺工教授的《比较侵权行为法》,蔡永民教授的《比较担保法》等,这些成果在学术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欧洲十二国公司法》、《比较合同法》被公认为是法学的经典之作。第二,重视交叉研究,例如,李功国教授对民法文化、商人精神的研究,周林彬教授对法律经济学的介绍和研究,这些研究及其成果具有一定的开创性,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第三,重视西部问题研究,例如,李功国教授的敦煌法律文献研究、贾登勋教授的西部地区雨水集蓄利用法律问题研究、刘艺工教授的藏族习惯法研究等,这些研究成果也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和重视。此外,我校民商法学教学科研人员及其培养的学生,形成了良好的学术风气,即:基础扎实,视野开阔,治学严谨,勇于创新。
1984年恢复建系以来,经过20余年、几代人的努力,我校的民商法教学和研究已经积累起了厚实的基础,涌现出了象吴文翰、李功国、陈志刚、周林彬、蔡永民、贾登勋、刘艺工等在西部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法律学人,培养出了象姜建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永志(全国人大预算委员会法案室主任)等杰出校友。兰州大学法学院已经名副其实地成为我国西部地区民商法人才的培养摇篮和民商事法学的研究中心。
三、研究所人员及其科研成果、承担科研项目
1.贾登勋
(1)职务、职称和社会兼职
法学院副院长、民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学会理事、甘肃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法律专业指导小组组长、甘肃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会副会长、甘肃省法学会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兰州市税务学会常务理事、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主讲课程
民法学、物权法、合同法等。
(3)科研成果和承担科研项目
专著:《债权法论》、《物权法论》、《房地产法》、《税法学》、《民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论丛》(1-4辑)、《雨水权利制度研究》(专著)、《西部环境、资源、生态法治研究》等。
论文:在《兰州大学学报》、《科学、经济、社会》、《河北法学》、《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
项目:承担《西部干旱地区雨水集蓄利用法律问题研究》(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部缺水地区雨水资源利用法律问题研究》(2005年度教育部课题)以及其他省级课题10余项。
(4)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路222号兰州大学法学院;邮编:730000
Email:jiadengxun@163.com
2.刘艺工
(1)职务、职称和社会兼职
院长助理,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外国法制史学会理事,中国加拿大研究会常务理事,民革甘肃省委常委、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主讲课程
外国法制史、法理学、法律英语等。
(3)科研成果和承担科研项目
专著:《中西法律学说发展历程》(合著)、《比较侵权行为法》(主编)、《加拿大法律制度》(主译)、《法理学》(参编)、《法国法律发达史》(参编)、《外国宪法》(参编)、《外国民商法导论》(参编)、《加拿大文明》(参编)、《外国法制史》(参编)、《加拿大民商法概论》(主编)、《法律英语》(主编)等。
论文:在《中国法学》、《兰州大学学报》、、《法国研究》、《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70余篇。
项目:承担《西部大开发过程中藏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律关系研究》(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藏区法制变迁研究》(2006年度教育部课题)以及其他课题5项。
(4)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路222号兰州大学法学院;邮编:730000
Email:liuyg@lzu.edu.cn
3.马明贤
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法理、外法史的教学及研究工作。现为中国外国法制史学会理事、中国中东学会理事、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持并参与多项国家、教育部和省级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在国家权威、核心及相关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30篇。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路222号兰州大学法学院;邮编:730000
Email:mamingx@lzu.edu.cn
4.脱剑锋
讲师,硕士,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从事民法、合同法、房地产法的教学及研究工作。参与多项国家、教育部和省级课题的研究工作,参编教材1部,并在核心及相关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路222号兰州大学法学院;邮编:730000
Email:tuojf@lzu.edu.cn
5.韩雪梅
讲师,硕士,主要从事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票据法的教学及研究工作。参与多项国家、教育部和省级课题的研究工作,参编教材1部,并在核心及相关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路222号兰州大学法学院;邮编:730000
Email:hanbabyy@163.com
6.迟方旭
助教,硕士,主要从事民法、婚姻家庭法的教学及研究工作。参与多项国家、教育部和省级课题的研究工作,主持省级课题1项,并在核心及相关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路222号兰州大学法学院;邮编:730000
Email:chifangxu@lzu.edu.cn
7.马荣丽
助教,硕士,主要从事公司法、国际商法等的教学及研究工作。参与多项国家、教育部和省级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在核心及相关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路222号兰州大学法学院;邮编:730000
Email:marl@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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