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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完成硕士进修班后,你就修完了必修课程,有的学校会规定你的成绩应在多少分以上方有资格申请,其他基本条件是硕士生学位英语成绩,论文答辩成绩。而有的学校会要求你所曾经发表过的论文数量与质量(诸如级别)。有的学校如果进修班人员较多,也会限制申请人的名额,再加一个限定上去。一般来说各校都较重视曾做出过成绩者(需有据可查)。
北京邮电大学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有权开展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之一。具体事宜可与学位办联系,电话:(010)62282302 北京邮电大学 研究生院 招生办联系Email: 研招办"yanzhaoban@bupt.edu.cn"
我没有拿到北邮的申请硕士学位简章,你参考一下清华的应该有大同有小异。 一般来说你如果要上研究生进修班来申请学位较易一些,你在报名时学校就会出具一些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而较具代表性的直接与研修班申请学位有关的再附上中国艺术研究院的相关规定、北京林业大学学位申请规定(老了一些)你可以参考一下。
附:
清 华 大 学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指南 接受申请学位专业
1. 见清华大学接受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专业目录
2. 不接受跨学科申请 申请学位基本条件
1.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2.工作期间脱产进修不计入工作年限。 申请学位方式
A类:通过课程学习资格审查,先攒学分、后提交论文。
B类:先提交论文,后集中考试。 申请学位步骤与要求
A类:先攒学分、后提交论文
一、 课程学习资格申请及考核
1. 申请手续 每年8月15-31日(休息日除外)到清华大学学位办办理申请手续,所需材料如下:
①单位介绍信 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两张 ⑤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如科研报告、工程设计、发明、专利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 ⑥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向我校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一式两份并加印密封)。 ⑦申请人填写《清华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进修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中,将根据申请人的本科学历背景及工作业绩确定课程学习资格审查的方式.并于9月初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3. 资格考试 进行资格考试者,于每年1月随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同时同卷进行。考试科目: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共三门,具体科目参考当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交考试费60元。校学位办将于考试当年5月通知课程学习资格审查结果。
二、 课程学习
1. 课程学习(自获得课程学习资格起4年内)
①以旁听进修方式学完拟申请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旁听手续,每学分300元)。 ②课程考试必须与在校硕士生同堂同卷。 ③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每年3月报名,6月考试)。 ④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科水平全国统一综合考试(每年3月报名、6月考试)。
2.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考试如有不及格,允许重修后补考一次,但学位课程和非学位 课程重考门 次分别累计不得超过2门次。如重修后仍有不及格或重考的门次分别累计超过 各2门次,则本次申请无效。
3. 在课程学习完成后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
三、 申请硕士学位
1. 每年9月须持如下材料到清华大学学位办办理申请手续,交申请费100元,同时领取申请表。
①申请人所在单位介绍信 ②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课程学习通知及《清华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④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5份)及其800-1000字中英文论文摘要(各两份)。 ⑤ 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如科研报告、工程设计、发明、专利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 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科水平全国统一综合考试合格证书
2. 10月底以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返回校学位办,交硕士学位水平认定费1000元。
3.11月-12月,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行水平认定。
4.12月底,校学位办将水平认定结果通知本人。
5.通过资格审查者在次年3月之前向清华大学研究生院交学位申请费(参照当年收费标准)。 未按时交费的此次申请无效。
四、 学位论文答辩
1. 通过水平认定后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
2. 发表论文数目必须与应届毕业硕士生要求相同
3.论文答辩时间参见在校研究生毕业流程(每年年中、年底二次审议学位),申请人应与系 业务(教学)办公室随时保持联系。
4.答辩申请过程与在校研究生基本相同,特别要求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程序及答 辩注意事项》。
五、 学位审批 答辩通过后,与在校研究生一同进行学位审批。
六、 材料归档
1. 答辩通过后,全套材料交系业务(教学)办公室整理后与在校研究生一同归档。
2. 《清华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审批材料》寄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B类:先提交论文,后集中考试(略详见清 华 大 学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指南 )
注:
1、从1999年8月起清华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收费标准为:硕士 5600元(不含课 程进修和考试费)。
2、本指南的解释权在校学位办公室(电话 62783183)。
清华大学位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八月
中国艺术研究院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章程
2、作为在职人员在我院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己获学士学位者,通过资格审查可参加我院硕士学位课程的学习和考试(亦可申请直 接参加考试),成绩优忍受,我部判定为学位课程成绩 均记录在案(外语学位成绩考试,由国家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作为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的成绩。
(2)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可在原单位独立完成,也可请我部安排导师 辅导完成。
(3)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其中一名必须是我院相近专业的导师。
(4)被接受申请的人员,在我院进行硕士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经系、院两级学位委员 会通过,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即授国务院学位办统 一颁发的艺术学硕士学位证书。 更说细规定见我院研究一部学位办公室《在职人员以研究生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 》,函索即寄,每份2元。 电话咨询:66183921。
北京林业大学一九九八年接受在职人员以研究生 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简章
一、申请资格
(一)申请人必须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审请人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 专业做出了一定成绩; 未获学位硕士毕业研究生须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际工作一年以上,方可提出申请,研究生 的学习成绩在课程学完后的三年内(自申请人硕士生入 学15学年时始至申请论文答辩之日止的时间)有效,因学籍处理或自动退学等原因未获得 学位的,须在中断学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际工 作三年以上。申请手续同一般在职人员。
(三)在全国性的学术刊物(包括大学学报上发表过与所申请学位学科有关的学术论文、 专著(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取得了已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
(四)港澳台在职人员以同等力申请硕士学位按上述条款进行。 除相近专业外本校—般不接受跨专业申请。
二、申请专业:
植物学 生态学 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木村科学与技 术 机械设计及理论 森林培育 林木遗传育种 森林经理学 森林保 护学 土壤学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林业经 济管理
三、申请手续和步聚
(—)申请学位的在职人员持本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 费100元,于每年的3月份或12月份到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报名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在职人员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表(表格由我校提供,按要求填写。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 请人所填内容进行审核并填写有关栏目后加印密封):
4、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专著、科研成果鉴定或获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 审查后退回。 学位办公室经资格审查后在报名登记的二个月内,将是否接收申请的意见通申请人。 接受申请的在职人员接到通知后来学位办公室填写课程学习及考试、论文工作计划表,申请 人自聘导师,也可向研究生部申请安排导师。所聘导师必须是曾 任或现任研究生师。
(二)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及考试
申请我校学位的在职人员一般应来我校听课,与研究生同卷同堂考试,并在四年内通过相应 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读满30学 分),且成绩合格。其中外语课程必须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此外在试点学科的范围内,申请 人还必须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由考试部门提 供)。外语中课程考试时间:每年3月份到我校学位办公室报名,6月份参加统考。四年内 未能过全部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具有同等学力的外籍在职人员(汉语为非母语)申请中国硕士学位可以不参加外语统考,但 必须通过中国汉语考试中心的汉语水平考试。 申请学业位有在职人员应于每学期末到研究生部办理下学期的听课和手续。
(三)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 申请者在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于每年的三月份或九月份,向学位办公室申请答辩 ,并提交以下材料:
1、论文答辩申请表
2、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由研究生部提供):
3、第一外国语课程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
4、学位论文8份;
5、论文写作的原始实验或调查数据和有关原始资料 作者所提交申请答辩的论文必须是本人独立完成的,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表明作 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技术工作的能力。 论文写作与打印格式应符合我校统一要求。 如果申请人所提交的论文属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的一部分,则应附送 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 他合作者的证明信,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对于全作完成的发明、发现等还应同时附 送对该成果的学术评价,鉴定材料,试用部门意见的复制件。
6、申请费100元。 学位办公室在两个月后,将是否同意接受申请答辩的意见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意接受申请的人员还应交纳论文评审、答辩费3000元。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四、关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具有申请资格的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必须在开班后的二个月内,到研究生部学位 办公室办理申请资格登记手续。否则所修的课程成绩不予 承认。登记手续见本简章的三、(一)。且参加由研究生部组织的课程考试 ,考试的水平 、要求同我校在校研究生。同时参加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 一考试,成绩合格者, 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五、其他
1、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并获得学位,只表明本人的学术水平已 达到所获得学位 的水平,但不涉及学历。
2、本校不负责外地申请人员在京期间的住宿,医疗及往返旅费。
3、申请人提交的论文,经评阅不合格,不再举行论文答辩,所交费用和申请 学位的有关材料一般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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