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国民教育系列方面,高等教育文凭主要有三种,即: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证书鉴别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教育行政部门鉴别学校是否具备举办高等学历教育的资格。国家教委每年都下文或通过《中国教育报》向社会公布业经国家教委审批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办学资格的学校的名单,包括本科层次高校,专科层次高校(含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高等学校),以及经过批准设立的普通高校分校、分院和办学点。除此之外,未经国家教委批准的任何其它办学机构不得举办高等学历教育,不具备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对违纪招生,国家不承认学生的学籍,不允许发放毕业证书,已发的毕业证书是无效的。
(2)核查本人档案。 通过查看当年的“考生档案袋”,了解其当年是否参加了普通或成人高考,以及参加高考的成绩。“考生档案袋”封面有考生准考证号码、姓名、报考志愿及高考成绩等内容,袋内装有考生当年参加高考时答卷和《考生登记表》等。亦可通过查看本人 《毕业生登记表》所填内容来判断其是否是正规高校正式毕业生。
(3)查证是否被正式录取取得学籍。可到学员原就读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以及本人参加高考时所在的省和地市招生部门,核查当年是否参加全国普通或成人高考,是否被省招生部门正式录取。凡正式录取的学生都被登记在省招办统一印制并盖章的《录取新生登记表》上。
(4)到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或验印部门核对其毕业证书颁发前是否经过审核或验印。
(5)查验证书防伪标记。一九九三年以来全国高等学校所颁发的毕业证书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2000年以后开始试点实行电子注册制度,毕业证书将逐步由高等学校自行印制),采取了相应的防伪措施。具体鉴别查验方法见上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查其是否由省自考办印制、并盖有主考高校印章以及省自考办印章、钢印。这三种毕业证书的甄别可由高校的主管部门或毕业证书的验印部门协助。
(6)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系统查询学历证书。2000年教育部已在辽宁、北京、天津、湖北、重庆试点,2001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通过这一设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查询系统就可以验明毕业文凭真伪。
(7)通过全国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查询学位证书。通过设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的系统,可以验明学位真伪。目前查询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根据学位获得者所提供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电话(其已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经过认证)进行查询,二是将有关材料寄到全国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查询。全国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地址:北京清华大学科技园学研大厦A201室,邮编:100084,联系电话:010-62780580。
(8)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对境外办学机构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进行评估认证。评估认证的对象为在国外攻读正规课程而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评估时须出具如下原始材料:本人护照;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习成绩单;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及相关所需资料;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邮编:100083,电话:010-82303997,联系人:田老师。
(9)通过国际互联网查询。有的高校如北京大学已经开发出了“本科毕业生网上查询系统”,在北大教务部的主页上<http://dean.pku.edu.cn>,按步骤录入该校毕业证书的各种数据,包括毕业生姓名、性别、毕业证书号等信息,如果各项数据真实,系统将给出毕业证书为真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