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检方对其提起公诉,被告人辩称不懂中国法律才涉案
新快报讯 记者 吴笋林 报道 美籍华人博士梁某伟,因涉嫌成立公司以投资有高回报为由,从事商铺等物业租赁、买卖的投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高达6354万余元,最终造成数十名被害人损失共计5919万余元。检方昨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提起公诉,梁某伟和律师辩称他不懂中国法律才导致涉嫌犯罪。
梁某伟生于1972年,是美籍华人,案发前居住于广州市海珠区。据检方查明,2008年8月,梁某伟投资成立广州市美妮公司。
2009年3月起,梁某伟聘请了同案人余某(另案处理)为公司招商部经理,组织人员对美妮公司承租的越秀区光明广场一处物业进行策划、装修,并命名,对外进行招商。
梁某伟通过美妮公司与客户签订该处铺位1至6年的经营权,客户一次性缴纳全部租金,再由客户与美妮公司签订一份《委托租赁经营合同》,美妮公司每年支付客户投资总额8%到16%作为投资收益,由客户将商铺交给美妮公司再对外进行租赁经营,合同期满后一次性返还客户本金的方式,诱骗不特定客户与公司签订合同参与投资,收取客户投资款。被告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6354万余元,造成受害人损失5919万余元。
对于检方指控,被告人梁某伟辩称,其虽投资开办了美妮公司,但并不熟悉中国法律,轻信了公司另一名负责人余某,直到余某被羁押,被告人梁某伟才知道余某的行为违法。
受害者:被骗血本无归
昨日庭审现场,一名自称面临转业的受害者痛陈损失。该名受害者称他家庭经济情况本来就一般,在看到美妮公司打出的投资商铺可获高回报广告宣传后,动用自己的转业补助资金以及母亲的养老金共数十万元进行了投资,谁料最终却血本无归。“现在连律师都请不起”。与该名受害人情况类似的,本案中数十名受害者昨日聚集将法庭旁听席占满。
目前,此案仍有待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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