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学校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现就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校内调剂
校内调剂在相同的学科门类中进行。生源相对缺乏的7个医学学科(071003生理学;071006神经生物学;071007遗传学;100101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00201内科学<08传染病>;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核医学〉;120403社会医学与卫生管理学),接受校内合格生源的自愿调剂。复试前由考生自愿填写《青岛大学2004年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在grad.qdu.edu.cn下载),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在调剂的专业进行复试。
二、复试办法
1、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根据各专业合格生源不同等确定为1:1至1:1.5之间。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其报考或经批准调剂的专业参加复试,每个考生只有一次复试机会。经复试后确定为不录取的考生,请自行抓紧调剂第二志愿招生单位,我校不负责为该部分考生联系第二志愿招生单位。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要加试公共外语(考试形式、难度同初试,不考听力,卷面80分,加权处理至百分制);成绩低于初试成绩的70%者,不予录取;成绩高于或等于初试成绩的70%者,加试的成绩占录取成绩的10%.
3、同等学力考生及跨学科门类的本科生要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见《青岛大学200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不合格者不录取;加试合格者,加试的成绩不计入录取成绩。
4、公共英语和同等学力及跨学科门类的考生的加试由研招办统一组织;业务能力、水平及英语口试的复试按照已经公布的《青岛大学200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法》进行(见grad.qdu.edu.cn)。
三、录取办法
1、录取顺序按下列办法确定:初试总分×60%十复试总分×30%十加试外语总分×10%=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意见为不录取者不予排序。
2、如果考生情况相同或相近时,参考统考科目初试成绩。
3、推荐免试生在推荐审核时已经组织面试,此次不再复试。
四、复试具体安排
请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非应届本科生)或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于4月24日8:00—17:00报到,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试,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复试体检费用约200元,食宿及差旅费一律自理。
1、复试时间安排:
报到:4月24日:8:00—17:00.报考医学院各专业的考生直接到青岛市黄台路10号青岛大学医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电话0532-2722993)报到;其余专业考生到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楼102,电话0532-5953655)报到。
加试:外国语加试4月25日上午8:30-11:00;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4月25日下午14:00-17:00 .
体检:4月26日上午6:30—7:50 空腹抽血;上午8:00—11:30各项指标检查。
各学院组织专业复试:4月26日下午及4月27日上午。
2、复试内容:参照青岛大学主页及青岛大学研究生处主页公布的信息。
3、专业复试时间地点:请咨询各相关学院。
五、其它需注意事项
1、由于时间紧迫,今年我校不再发放书面复试通知。具复试资格考生查询复试名单后请反馈确认信息(考号后四位、考生姓名、报考专业)给以下电邮:KY@QDU.EDU.CN .然后直接携带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前来报到。对没有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再行任何通知。
2、预计30日在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开始调档政审。
3、新生入学时,我校将对录取的考生加强全面复查,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请考生随时关注青岛大学研究生处主页,我们将及时公布最新消息。
本复试录取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