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3]16号)文件精神,我校2004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加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加试工作原则
1、参加2004年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电子科技大学200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凡是以“同等学力”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上线考生,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
2、考生将自己已填妥的《200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不在电子科技大学报名的考生除外),在4月1日前送达所报考的学院(外地考生可通过电话到所报考学院登记)。所填信息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3、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部分,考生应接受德、智、体全面考核,我校将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4、我校采取差额复试方式。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同等学力”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通过加试课程的考试。
5、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
二、复试办法
1、复试分为两个部分: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面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的50分为外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另50分为专业基础知识综合测试。
2、要求考生按《电子科技大学200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上(复试科目一览表)》上的复试科目名称,选择一门并于3月31日前报告给所报考的学院。复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合为100分计算。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作为考生最后排名的依据。
3、复试时间:全校的复试安排为两次。
第一次复试时间为2004年4月3、4日。参加复试的考生是第一志愿报考下列三个学院的考生: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第二次复试的时间为2004年4月10、11日。参加复试的为除第一次已复试的学院外的其它学院的考生和第一次复试后未被录取而调剂到校内相关专业(调剂要求初试时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统考科目符合“向下兼容”原则,如考数学一的专业可向考数学二或高等数学的专业调剂,反之则不能。)的考生。复试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4、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军官证等)和复试通知书于4月1日前到所报考学院办理复试登记手续。每位考生需向学院交纳复试费30元。
5、凡是以“同等学力”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上线考生,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笔试时间为3小时,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需加试的考生须在3月30、31日到研招办登记加试科目(外地考生可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登记)。
加试时间为4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加试费:每人每科25元。
6、对于第一次和第二次复试均未被录取的考生,如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可调剂到其它高校或研究所。
7、录取通知书将在6月中旬发出。
三、体检
复试期间所有考生需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考生需向校医院交纳体检费每人60元。
四、关于收费
国家计划外的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收取学费标准为20000元/人(全过程),其中软件工程硕士32000元/人(全过程),工商管理硕士(MBA)38000元/人(全过程)。考前在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时所交费用与此费用无关。入学新生的住宿费和书籍费用,待报到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