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政审材料,以便我院在复试时全面考核,人事档案在录取后调取。
2.因我院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过线考生较多,凡一志愿报考我院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希望调入其他专业的考生,请尽快到研招办办理相关手续。
3.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260,单科32(48)。因我院报考人数较多,享受少数民族分数参加复试人员名单以手工筛选,故在筛选过程中误把经济法未专业过线生刘博,准考证后四位为0747列入过线生名单,现已从名单中删除,由此给各位考生带来的误解,深表歉意。
因目前二志愿考生正在流动过程中,研招办接待工作量很大,工作人员少,如有不周之处,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