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硕士研究生最低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有以下特点:
一、体现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是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原则,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和考生总体成绩确定的。在此基础上,各招生单位将按照差额复试的要求,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二、体现了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现实状况,对报考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以及少数民族考生采取适度照顾的政策。对矿业、地质等11个艰苦专业继续采取适当照顾政策。
三、体现了公平公正、机会均等的原则。其中,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不再分别划线,而是实行同一标准。
四、体现全面考核、突出能力和素质的原则。确定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对考生不但有总分的要求,而且有单科的成绩要求,以体现对考生知识结构的全面考查。复试重点将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