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保证我校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5」10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教学司「2005」2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我校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作如下安排。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相结合。
2.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新乡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我院2006年研究生入学复试的各项工作,并对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国家政策进行处理。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和有关要求
根据要求,我校的复试分数线与国家A类地区规定一致,凡初试成绩不符合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初试成绩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西部地区高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由考生本人负责联系招生单位接收。我校研招办负责将其全部报考材料转往该接收单位;初试成绩不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向其他招生单位转寄或索取其报考材料。
第二志愿调剂考生,需按我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凡未按规定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供其相关材料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所有需要调剂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填报调剂志愿,通过其它方式进行调剂的考生也需通过网上补报调剂志愿;考生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的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2)准考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应届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须加盖教务部门红章,方可有效),往届考生须提供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红章,方可有效)。
(6)1张2寸彩色免冠近照(体检表用);
(7)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两年以上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须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论著(2篇)原件(报考基础医学的经过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专科毕业生除外);报考临床医学专业者,还须提交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未经过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取得的本科学历考生(成人、自考、电大等):报考临床医学专业者,须提交论著(3篇)原件及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考生复试报到时到研究生处进行交验,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专升本”考生(非成人教育),在2006年7月尚不能完成本科学业者,以同等学力对待,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考试,请此类考生抓紧时间与我校研招办联系,以便安排加试科目。
五、复试内容
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外语复查考核、专业复试考核及专业课面试。
1.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第三附属医院负责。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我校研究生处党支部负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的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方法是:在确定拟录取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凡考生受行政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3.外语复查考核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参加外语复查考核,考核的方式为笔试、听力、口语,实行百分制计分。听力30 分钟;口语测试每个考生10分钟。听力、口语各占35分,笔试占30分,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凡不参加外语复查考试,或复查考试时作弊,或复查考试成绩达不到我校制定的外语复查合格分数线,或发现外语初试试卷与他人初试试卷雷同,或发现外语初试试卷与复查考试试卷非一人所作,一律不予录取。且该考生的材料不得再转往其他招生单位。
4.专业课考试
专业复试考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深入了解考生对专业课的掌握程度,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复试考核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两种。
专业课考试的对象为所有考生。复试的内容为考生所报学科、专业的专业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试的对象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内容为本学科本科两门主干课程。百分制计分,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加试课的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不合格(两门加试科目中任一门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专业课考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及参考书详见新乡医学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面试。
面试主要是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速度、治学态度、专业技能等,实行百分制计分,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50分,思维反应能力测试25分,语言表达能力测试25分。测试时间10-15分钟/人。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初试成绩所占比重为60%,复试成绩(外语复查考核满分100分、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占40%,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成绩/3×0.4.
七、复试时间安排
2006年4月23日报到(行政楼430房间,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4月24日—4月28日复试,共五天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时间若有变动将及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浏览。
八、录取程序
研究生处在综合考生的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外语复查考核和专业复试考核、面试成绩的基础上,提出录取名单,经招生领导小组复核后报院领导批准确定录取名单,上报省招办批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