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为做好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程序:
1.成立本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所长任组长;
2.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省招办备案,并在我所网页上公布;
3.研究生部协助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具体复试工作;包括编撰复试笔试试题、面试内容提纲和英语口试试题;
4.研究生部根据我所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情况,提出我所的复试分数线和复试人选名单,并提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在我所网页上公布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复试人选名单,并由研究生部向入选考生发出《复试通知》,通知考生按时来所参加复试,考生报到时应确认考生的真实身份(认真验证其报考登记表、准考证、学历和身份证等),并向其公布复试成绩所占最终成绩的权重比例;
6.研究生部组织考生到光电所职工医院进行体检;
7.研究生部组织各项复试工作,并负责复试成绩汇总和最终成绩计算,汇总成绩表经复核无误后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8.根据最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等综合衡量,由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省招办和中科院研究生院批准;
9.研究生部负责发送录取通知书,并收集归档全部有关资料。
二、复试人选的确定
1.复试总人数不低于录取人数的120%.
2.根据各专业考生初试(参加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成绩,并结合我所各专业招生名额需求决定的复试分数线为(光机类总分355,政治55、英语51、数学107、专业课120;电学类总分365,政治55、英语55、数学107、专业课120)。按光机类(含光学、光学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精密仪器与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电学类(含物理电子学、检测技术及自动化装置、计算机应用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复试人选。
三、复试办法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英语口试三部分。
1.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考试时间为2.5小时
研究生部组织有关学科带头人和指导教师编撰复试笔试题,内容包括本专业基本概念知识、基本知识应用、分析问题的技巧和综合知识的应用等。
2.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50%):
分3个面试小组进行,其中光机类2个小组,电学类1个小组。组成有导师参加的8——11人面试小组,依据面试内容提纲(含掌握专业知识的程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科研能力等方面内容)和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的考核。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左右,面试小组成员对考生当场评价,评价分定性评价(同意录取/不同意录取)和综合打分。
3.英语口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0%):
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口试暂行办法》(院发招字[2002]91号文)进行,英语口试小组由二名教师组成,考试内容由本所研究生部统一命题。口试时间为每人6-10分钟,由英语口试小组成员当场给出成绩。
4.考生总分的计算(最终成绩):
考生总分M按以下公式计算:
M=M1+M2
初试成绩加权:M1=A*0.2*0.6
复试成绩加权M2=(B*0.4+C*0.5+D*0.1)*0.4
其中:A——参加全国统考成绩(满分为500分)
B——复试笔试成绩(以100分制计)
C——复试面试成绩(以100分制计)
D——复试英语口试成绩(以100分制计)
5.对同等学历的考生,进行严格复试。其目的是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加试的闭卷笔试科目为2门,且与初试科目不同,由本学科专业的指导教师小组命题与阅卷,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学掌握。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6.复试时间:3月23日——25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到我所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报到。
四、录取办法
1、体检及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通过复试和体检合格者,按以上公式计算考生总成绩,并按光机类专业和电学类专业择优录取。
4、复试结果公布后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面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试结果还有异议,由面试小组报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5、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研究生部做好必要的解释和调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