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提高硕士生招生工作质量。依据教育部、吉林省招生办、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新生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英语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对业务素质、综合素质、英语面试采取量化打分制。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所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2.研究生部负责复试组织工作并对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分标准,增强参与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工作质量。
3.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评分标准,已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在复试中严格执行。
三、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主要内容
根据我所的学科特点,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专业知识考核;
(2)考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通过档案审查或政审形式进行,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二)主要方式
1.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60分)
(1)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分成环境科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生态学、五个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5名相关研究方向、具有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每组设组长1人,记录员1人。
(2)专业知识面试主要采取抽题签后准备10分钟,口头回答的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等,并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和成果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察。考试时间15分钟左右。
(3)面试过程中,每位主考教师均要进行书面记录。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要提供答案要点,供其它评委参考。由考核小组简短讨论后,每位主考教师当场独立评定分数。各位主考教师给定的成绩取平均分。为保证各组评分的可比性,各组评分采用统一的量化标准。
(4)各专业组面试结束后,由组长组织主考教师对全组考生面试成绩进行核定,复试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成绩有效。对多数主考教师有异议的考生,由全体主考教师对照书面记录和比较全组考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重新独立评分,按计分原则得出考生的最终专业面试成绩。
(5)如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组织专业面试。
2.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20分)
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面试,各专业复试小组在专业知识面试之后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考核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考试时间5分钟左右。
3.英语测试(20分)
英语测试分为听力和口语二部分,由3名教师组成专门复试小组。对全体考生统一进行英语测试,考试时间为20分钟。3名主考教师给定成绩的平均分为考生英语测试最后成绩。
(1)英语听力测试(10分)
英语听力使用英语听力磁带测试,在规定地点、同一时间集中进行,考试要求学生能听懂英语国家人士关于日常生活、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短文;考试时间为10分钟。以笔试形式进行单项选择答题。
(2)英语口语测试(10分)
英语口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对话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考试时间10分钟。
四、录取成绩的确定及录取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专业知识面试成绩6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20分+英语听力成绩10分+英语口试成绩10分
3.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按专业进行综合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身体健康体检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所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实施。
六、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生需提交身份证、学生证)。
2.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
3.政治审查材料(加盖公章并密封),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5.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6.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7.《2006年招考硕士研究生登记表》
七、公示与争议解决办法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通过我所网站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八、其他
1.本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吉林省招生办、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