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同学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复试通知单
2、体检当日空腹,胸前勿带任何挂件,近视同学请带好各自眼镜
院系名称 |
时期 |
时间 |
人文学院 |
4月12日 |
7:30 |
经济学院 |
4月14日 |
8: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院 |
4月12日 |
7:30 |
公共经济管理学院 |
4月11日 |
7:30 |
财经研究所 |
4月14日 |
7:15 |
金融学院 |
4月11日 |
7:15 |
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
4月14日 |
8:15 |
统计学系 |
4月12日 |
7:30 |
法学院 |
4月14日 |
7:15 |
应用数学系 |
4月11日 |
8:00 |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
4月12日 |
7:15 |
会计学院 |
4月11日 |
8:15 |
MBA学院 |
4月7、8日 |
8:00-10:00 |
地点:武川路111号门诊部(临近羽毛球馆)
特别说明:考生可以在各区县级以上医院做体检,在复试时提交体检结论表格。也可在我校保健科门诊部体检,收费标准以1997年6月15日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物价局发布的“上海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收费标准”文件为准,即内外科体检10元、HBsAg(乙肝表面抗原) 12元、ALT(谷丙转氨酶)5元、摄胸部缩影片(110mm)7元,一次性注射器等1元,合计35元。考生自愿选择体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