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颁布河海大学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河海校政[2006]42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院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人员
1.由研究生院所确定的复试考生必须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
2.由研究生院所确定的单独考试考生必须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
3.经学校批准后的调剂复试考生必须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
4.经学校批准后的线下生必须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
二、复试方式
复试包括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面试三部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外语听力成绩满分为50分,口语测试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三、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外语听力由学校统一安排(命题、阅卷);
2.笔试专业课:专业课考试科目按河海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确定,考试时间为3小时,闭卷;
3.口语测试及面试:外语水平(口语测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能、创新精神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每生面试总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
四、录取程序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进行总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调剂复试考生按复试成绩进行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