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海大学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1、笔试方式及成绩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命题以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为原则。笔试满分为150分。
2、面试方式及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表达能力和发展潜力,对学绩、业绩、信息获取与处理能力、专业知识的系统性、从事科研的能力进行考察。同时对外语口语进行单独测试(占面试总分的20%,即20分。)
3、外语听力测试及成绩。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外语听力测试满分为50分。
考生除需提供研究生院规定的材料之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提 交 材 料 |
份 数 |
备 注 |
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单位教务或档案部门公章) |
1 |
复印件 |
发表的文章、获得奖励的社会实践报告等 |
1 |
各类证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类竞赛获奖等) |
1套 |
考生认为有助于专家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其它材料 |
1套 |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免试推荐生和本年度申请入学的往年保留资格生不参加复试。
5、根据《办法》要求,复试过程中需确定选导意向,届时请考生(含免试推荐生)根据各学科相关安排执行。
6、录取的方式
⑴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的类型由初试、笔试、综合考察三方面的综合成绩决定,报研究生院审批。
⑵录取分为统招和自筹,统招是指培育经费由国家拨款,自筹分为学校自筹和个人自筹(自费),学校自筹指由学校出培育经费。
⑶因国家培育经费有限,每位考生需说明是否同意自筹(见附表)。
7、本实施细则中未尽事宜按研究生院《河海大学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请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内查看)。
8、附表:
考生自筹经费或者自费选择(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填写此项)
9、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公共管理学院所有。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倬然
电话:025-83787376
传真:025-83712612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邮政编码:21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