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时间 |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研究生学院网站和复试通知书将复试时间、地点和报到时须携物品等内容通知考生。 |
研招办 |
4月1日-10日 |
2、制定出学院复试规则办法。将4月15日复试笔试、面试地点、学院主管人、联系人和复试办法一同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1、学院 2、研招办 |
4月8日前 |
3、同等学力考生报到,验证,办理考试有关手续。 |
研招办 |
4月14日 |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研招办 |
4月15日 |
5、复试考生报到。向考生公布复试规则、办法。审核考生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护照、军官证)及毕业证书(应届生除外)。将复试通知书、调查问卷收回。给考生发放复试登记表、体检表、录取呈报表和思想考核表。 |
学院 |
4月15日 |
6、考生进行笔试和面试。 |
学院 |
4月16日-17日 |
7、考生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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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和16日下午 17日全天 |
8、各招生学院公布成绩排名及录取结果。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700分)=初试成绩(500分)+复试综合成绩(200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120分以下)者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学院 |
4月18日-19日 |
9、考生在《硕士研究生录取呈报表》中录取类别认同栏签字。 |
学院 |
4月20日 |
10、各学院将录取名单上报表和录取数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研招办。 |
1、学院 2、研招办 |
4月19日-20日 |
11、委培、自筹经费类别研究生分别签订《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合同》。研究生招办发放拟录取的考生的调档函,并在合同上加盖公章。 |
研招办 |
4月20日 |
12、招生学院将硕士研究生录取呈报表、体检表、委培、自筹合同按准考证编号后四位,由小至大排列统一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1、学院 2、研招办 |
4月20日-25日 |
13、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交款通知书,到校财务处缴纳学费。 |
研招办 |
4月20日起 |
14、收取人事档案,进行政审。对应届生的毕业设计成绩进行审查。 |
研招办 |
4月20日起 |
15、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通知书》,考生也可自取。 |
研招办 |
7月1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