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5[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0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公告如下:
一、复试要求
1、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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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
两门业务课 |
其余科目 (含政治、两门加试业务课) |
备注 |
文科 |
60分 |
60分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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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分 |
60分 |
60分 |
获得硕士学位满五年 |
理工科 |
50分 |
60分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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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科 |
55分 |
60分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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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获得硕士学位满五年截止日期为2006年7月31日。考生能否参加复试以学院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
①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听力测试可以单独放录音笔试,也可以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
②考生必须提交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的报告。复试小组要进行认真的评价,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③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④对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按《武汉大学200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进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的笔试。
复试内容、形式等以各培养单位制定的《200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各培养单位制定的《200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将提前以适当形式公布。
二、工作安排
博士生复试工作安排在5月1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培养单位以适当形式通知考生。复试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