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院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定于4月25-2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院2006年考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和总政治部划定的考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一致。具体复试时间和安排见附件1.
二、因受时间限制,待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后,我办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来院复试,书面复试通知书在考生报到时发给考生本人。考生如需持复试通知书向所在单位请假,请及时与我办联系并提供传真号码,我办将把复试通知书传真给考生本人。
三、请复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我办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来院报到时,请务必带齐下列材料,否则不予复试。
(一)军队在职干部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所在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介绍信;
5.大学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2份(该成绩单原件存放于个人档案中,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
6.已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获奖证明以及能够证明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表现突出的各种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7.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2寸各2张);
(二)军队应届本科毕业学员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本人系应届本科毕业学员身份的证明原件;
4.所在院校干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介绍信原件;
5.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已学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已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获奖证明以及能够证明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表现突出的各种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7.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2寸各2张);
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须提交上述3、4、5项材料。
(三)第五年的4+1学员需携带下列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本人学员身份的证明原件;
5.所在院校干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介绍信原件;
6.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已学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已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获奖证明以及能够证明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表现突出的各种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8.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2寸各2张);
(四)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本人系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的证明原件;
4.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已学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已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获奖证明以及能够证明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表现突出的各种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2寸各2张);
(五)地方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大学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2份(该成绩单原件存放于个人档案中,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
5.已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获奖证明以及能够证明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表现突出的各种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2寸各2张);
军队和地方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在入学时审核。
四、外院调剂我院复试的考生,报考一志愿单位开具的调剂表原件未送达我办的,考生必须在报到时提交,否则不予复试。
五、考生来院复试期间食宿自理,来院路线参见我院《200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报到时将通知各专业复试的时间安排和具体地点。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附:1. 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
附件1: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点 |
4月24日 8∶30-16∶00 |
复试考生报到 |
院办公楼401室 |
4月25日 8∶30-11∶30 |
专业课笔试 |
各复试点 |
4月25日 14∶00-18∶00 |
专业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各复试点 |
4月26日 9∶20-9∶30 |
英语听力测试 |
教学楼 |
4月26日 10∶00-17∶30 |
专业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各复试点 |
4月27日 13∶00-16∶00 |
集中体检 |
待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