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科技学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苏科研[2006]1号)文件精神,结合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复试重点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能、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二、基本原则
1. 择优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详见录取办法)。
2. 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填报的考生,优先录取 (详见录取办法)。
3.师生双向选择原则:学生将根据导师基本情况和自己的意愿选择导师,导师也将根据学生的综合情况选择学生,进行双向选择。
三、复试方式及录取办法
1. 复试方式: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外语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三部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城市道路交通30分,城市规划设计120分),外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外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2. 导师、研究方向及计划招生人数
研究方向 |
导师 |
计划招生人数 |
城市规划设计与理论 |
黄耀志、杨新海、杨忠伟 |
02 、 03 方向
合计 24 人 |
城市设计与理论 |
时匡、夏健、文剑钢、洪杰 |
注: 02、03方向仅在报考02、03方向的考生中招收。
2. 录取办法:
(1)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30%;
(2)复试成绩有以下情况者,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
2)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90分或城市规划设计成绩低于72分;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
4)外语听力测试成绩为0分。
(3)复试成绩均无(2)所列各种情况的考生,对第一志愿填报本专业者,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四、复试内容
1. 外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2. 专业课笔试1:城市道路与交通,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
专业课笔试2:城市规划设计,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3. 外语口语测试(考生抽签确定顺序):主要通过交谈和回答问题方式进行,时间为5分钟;
4. 综合面试(考生抽签确定顺序):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评分标准:知识结构情况(30分),科研能力和潜能(30分),综合素质(40分);
综合面试过程:考生陈述个人情况(不超过3分钟);复试小组成员提问及考生回答(不超过12分钟)。
综合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成员赋分的平均分。
五、提交书面材料
为使复试进一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情况,考生除携带资格审查规定材料外,希望考生于复试报到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 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2. 获奖证书复印件;
3. 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设计作品等);
4. 考生认为有助于复试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其它材料。
六、其它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苏州科技学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联系人:秦 虹、郑 皓
联系电话:0512-68247040、67791809
E-mail:ard@mail.usts.edu.cn
附一:复试工作程序
1.考生报到、资格审查及收取书面材料
时间:4月21日8:30-11:30;13:30-16:30
地点:建筑系办公室(建筑系馆一楼)
2.体检
时间:4月22日7:30-11:00
地点:苏大附二院体检中心
3.英语听力测试
时间:4月22日13:00-13:20
地点:考场安排见研究生处网站
4.专业课笔试1:城市道路与交通
时间:4月22日13:40-14:40
地点:建筑系馆507
方式:闭卷考试
专业课笔试2:城市规划设计
时间:4月22日14:40-17:40
地点:建筑系馆507
方式:3小时快题
笔试用具(自备):
1)图板、丁字尺、三角板、比例尺、圆规、模板、计算器;
2)硫酸纸(1号)、拷贝纸、网格纸;
3)透明胶、图钉、小刀、橡皮;
4)马克笔、彩色铅笔、绘图铅笔、针管笔、钢笔。
5.外语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
时间:4月23日8:30-11:30
13:30-16:30
4月24日8:30-11:30
13:30-16:30
地点:建筑系馆三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