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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更好地适应我国风景园林事业的发展需要,解决我国现阶段风景园林事业相关领域艰巨繁重的任务与该领域应用性、复合型、专业化、高层次人才奇缺的矛盾,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自2005年起设置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我校是首批获得招生资格的25个招生单位之一。
我校建筑学院在风景与园林规划设计和城市景观规划两个方向有着近五十年的悠久历史,经几代知名教授的潜心研究,硕果累累。建筑学系培养了大量的高级专业人才,孕育了莫伯治、佘峻南、何镜堂三位院士、七位国家工程(建筑)设计大师。
未来20年我国处于迅速的城市化时期, 对建筑和城市规划人才的需求十分迫切。特别是介于二者之间,既是综合性人才, 又是专业人才的景观建筑学人才更是十分匮乏。这个学科的特点和人才的特点在这个时代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华南理工大学强劲的教学科研实力,广东省所处的我国改革开放先行地区和经济发展在全国领先的地位以及毗连港澳的区位优势,为我校开展景观风景园林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一、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历证书,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二、报名方法
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等。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08年7月1日至15日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在7月1日至15日登陆广东省学位办网站(xwb.gdhed.edu.cn)按要求填写、提交考生基本信息。
2.现场报名
时间:2008年7月18日至21日
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广东省学位办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缴费、照相及网上报名信息确认。
具体报名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于6月下旬在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网页(www.scut.edu.cn/zyxw/)上公布。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2)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3)图像采集前查验考生有效身份证件。
(4)报考费一经缴纳一律不办理退费手续。
(5)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6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现场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8)考生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四、资格审查
我校现场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第二阶段考试(2008年12月)前进行,建筑学院初审,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复查。
审查材料:
1.现场报名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对资格审查表中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方式及科目
考试科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风景园林理论、专业综合(面试)三门。考试方式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GCT”考试(“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2008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日语)运用能力测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只能选考英语)。“GCT”试卷满分为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GCT”的考试大纲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合格且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风景园林理论考试和专业综合考试。风景园林理论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为100分。风景园林理论的考试时间定于12月20日,考试地点见第二阶段考试准考证。专业综合考试以面试形式为主,重点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或者工程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实践经验、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工作业绩。
参考书目:1、《中国古典园林史》清华大学出版社(周维权);2、《园林建筑设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3、《城市园林绿地规划》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高校试用教材
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网站12月初发布的消息。
六、录取原则及招生规模
1.在职人员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
2.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GCT”成绩、风景园林理论考试成绩及专业综合考试结果择优录取。
4.2008年我校录取规模自定。
七、培养方式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完成整个工程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 3 年。学员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员通过学校规定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授课形式以面授为主,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
2.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风景园林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3.学费:每年1.1万元/生,三年合计3.3万元/生。
八、学位授予
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并经过华南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九、受理持有2007年“GCT”有效成绩考生报名参加我校风景园林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办法及录取原则
我校接受2007年所有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GCT 未被录取的考生。
1.申请标准
(1) GCT总成绩不低于200分;
(2)考生2007年未被报考学校录取或已被录取但办理退学手续(退学考生还需提供2007年被录取学校开具的退学证明)。
2.申请办法
凡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符合风景园林硕士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以来申请参加我校自主组织的风景园林理论和专业综合考试,不需要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请考生于9月份后在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网页的下载中心(www.scut.edu.cn/zyxw/)下载《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受理持有2007年“GCT”成绩考生申请参加风景园林硕士第二阶段考试报名表》,如实填写,于10月30日前(过期不予受理)连同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并寄交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将在12月20号进行。资格审查及第二阶段考试详情请于12月初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网站查询或向建筑学院咨询。
3.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的“GCT”成绩、第二阶段专业基础课考试、综合考试(面试)结果择优录取。
(2)该类考生不得在申请我校同时申请其他学校,否则我校最终不予录取。
(3)凡考生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致最后不能被正常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咨询和联系方式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2号楼北座107室)
电话:020-87111481 传真:020-22236499
主页:www.scut.edu.cn/zyxw/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7111335
E-MAIL:zzhzhang@s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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