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文件
校研字[2009]314号
关于下发《西北工业大学关于奖励研究生优秀生源及其导师的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了有效改善研究生生源结构、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导师招收优秀生源的积极性,经2009年9月24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西北工业大学关于奖励研究生优秀生源及其导师的规定》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西北工业大学关于奖励研究生优秀生源及其导师的规定
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了有效改善研究生生源结构、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导师招收优秀生源的积极性,特制定研究生优秀生源及其导师奖励制度,规定如下:
一、优秀推荐免试生的奖励机制
1、对于我校录取的本校推免生,专业排名在前5%的,在报到后一次性奖励4000元;专业排名在5%~10%的,在报到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入学后根据我校培养机制改革的文件参加奖助金评定。
2、对于我校录取的其他高校推免生,来自“985工程”学校、专业排名在前5%的,在报到后一次性奖励4000元,专业排名在5%~10%的,在报到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来自“211工程”学校、专业排名在前5%的,在报到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专业排名在5%~10%的,在报到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入学后根据我校培养机制改革的文件参加奖助金评定。
二、导师的奖励机制
对录取的来自“985工程”或“211工程”学校推免生的导师,将予以减免部分助研费,具体如表二所示:
表二:减免导师助研费一览表
生源类别 |
减免助研费金额(元/年) |
“985工程”学校 |
“211工程”学校 |
硕士生 |
1200(600) |
600(300) |
直博生 |
3600(1800) |
1800(900) |
(注:括号内数字为除工学外,校内其他学科或专业的减免金额)
凡录取其他“985工程”院校硕士(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参加入学考试攻读我校统分博士生的导师,予以减免部分助研费,具体如表三所示:
表三:减免导师助研费一览表
专业类别 |
减免助研费金额(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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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
3600 |
|
其它学科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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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