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201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现场照像通知
1、时间:2010年3月14-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地点:中央党校南院85楼104室。
3、照像时考生出示以下证件:
(1)照像条;
(2)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
(3)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人员);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
4、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持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5、国(境)外学习未获硕士学位者,不能按应届生报考。
6、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未获证书者,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7、未按要求提供第3、4条所列证件的考生不予办理。报名无效。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11日